行政長官抗疫記者會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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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七日)上午舉行抗疫記者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和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亦有出席。以下是記者會的答問內容:

記者:三位,你好。林太是否支持李家超參選行政長官?你過去曾表示他在扶貧、青年、少數族裔等工作涉獵較少,是否可勝任特首一職?現時由誰署任政務司司長?資審會主席一職由誰接替?而且沒有了徐英偉(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會否影響運作?第二,李家超上星期六豁免(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在防疫(期間)聚集,翌日有參選特首的消息流出,你會否認為會讓別人覺得有利益衝突,「自己批自己」?有選委與中聯辦見面後表示很大機會是「一人模式」,你認為會否削弱認受性?第三,防疫(服務)包方面,有些未收到防疫包的市民往派發點領取時須在無印有收集資料聲明的咭填寫身份證等資料,要讓義工抄錄身份證(資料),但特首你上月底曾說不會很嚴謹地計較或登記身分,現時做法是否有變?收集資料作用為何?最後,韋彥德在英國國會稱辭任並無受到任何政治人物的壓力,指這是錯誤解讀,又說留任香港終院會破壞英國最高法院的利益,你是否仍然認為他是受政治壓力而辭任?多謝。
 
行政長官:多條問題,我嘗試「短問短答」。第一,本人已表示不會評論有關第六任行政長官的各方面提問。我唯一的責任就是令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的工作順利舉行,這主要由選舉管理委員會及其行政機關,即選舉事務處執行,所以我不會回答你的一系列問題。
 
  第二,政務司司長請辭,但正等候批准。在《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款下,行政長官就主要官員有兩方面責任,第一是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第二方面是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就主要官員作出免除職務的決定,所以我已按《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款報請中央人民政府,包括該兩方面。目前來說,事實上是未有政務司司長的署任安排,因這涉及我剛才所說的任免安排,所以我呈交予中央人民政府一併考慮。當然,政務司司長有一定的職責,其中一項就是你提出的,自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長官選舉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但若你細看法律條文,並無列明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政務司司長擔任,而是由主要官員擔任,並由我委任,官守成員應不少於兩人、不多於四人──總之並無列明須由政務司司長擔任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我早前委任了幾位主要官員,包括委任政務司司長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我稍後會重新作出任命,確保資格審查委員會連同三位非官守成員可適時處理有關審查第六屆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的工作。
 
  上星期政府應公布了在選舉期間──包括提名期內──就有關二人限聚和禁止跨家庭聚會的社交距離措施作出一些豁免,讓選舉工作可順利進行。我相信當時是由政務司司長審批的,因法律上在第599章相關規例下,把豁免權賦予了政務司司長。
 
  關於今日起在89個增補點派發「防疫服務包」物資,我仍然要求民政事務總署寬鬆處理,但寬鬆的同時可能他們需要取得一些基本資料(註)。我稍後會詢問民政事務局為何需要在過程中取得這些資料,但肯定並非為收集資料作其他用途,是為確保物資能交到有需要市民的手上。
 
  有關兩位英國法官向我提出辭職,我們已發聲明詳細回應,我不想就這問題再作補充。多謝。
 
記者:早晨。首先想問關於「保就業」(計劃),三月舉行記者會時說是初步計劃,但當時特別提及上一輪計劃有企業把資助額用於高薪僱員,所以故意就月薪設限,為何相隔一段時間、收集意見後,今次又取消為月薪設限?當初的想法和現時最大分別為何?有何因素令政府在今次計劃有這項改變?會否擔心企業最後重用上次的「玩法」,繼續以高薪金員工申領資助額?今次設1 000名員工為限,政府會否擔心有些有超過1 000名員工的企業只取得1 000人的資助,1 000名以外的員工可能會有被辭退或不能「保就業」的機會?最後關於剔除名單,上次林太表示上一輪計劃特別受傳媒或社會批評的是一些超市和有盈利的行業其實不應受資助,為何今次它們變成受限──可有100名員工獲資助?為何不把這筆資源更好地幫助更多中小企或兼職員工等,令公帑運用得更好?最後,雖然林太不談李家超參選特首,局長有何看法?謝謝。
 
行政長官:我回答有關「保就業」計劃的提問。第一,可能我們交代不夠清楚,我們仍然會防止在「2022保就業」計劃出現你剛才形容──一般形容為「肥上瘦下」──的情況。那是兩種不同的設計,在上次二○二○年的「保就業」計劃,若僱主申報僱員人數,我們會向他補貼相應金額,然後由他作為僱主作分配,他只須承諾有關數目的僱員仍在,但我們沒規限所領取的工資補貼必須用作發放僱員工資;但今次──無論是三月十八日公布的設計還是今日的完善版本──這方面已修改,若僱主領取劃一為8,000元的工資補貼,或新增為兼職僱員提供的4,000元,均必須發放予僱員,我們會查看僱員的強積金供款戶口在那三個月是否領取到8,000元或4,000元的5%供款,所以有關安排完全處理了上一輪的問題,亦與我們在三月十八日所公布的完全一致。這是很重要的,勞工界很堅持不能再出現讓僱主「舞高弄低」的情況,而我們汲取經驗後亦認為這要求合理,所以今次的8,000元或4,000元工資補貼一定會交到有關僱主的僱員手上。今次取消月薪30,000元的上限──其實上一輪也沒有,上一輪計劃中月薪80,000元的僱員也可申請,但我們補貼其工資的一半,以9,000元為上限,所以他最多只能領取9,000元──今次因為有很多行業有特別情況,我剛才提及創科業,創科業內很多初創公司都是中小企,聘請的僱員不多,但其業務性質令僱員較高薪,很多均達40,000元、50,000元;另外例如部分私立學校或其他服務機構如教育服務或社會服務機構亦有一些僱員薪金較高,若硬性設定30,000元月薪以下的僱員可申請,有關金額以上則不可申請的規限,會令我們未能協助這些我們想協助的中小企──它們也是中小企。這是我們在諮詢時聽得很清楚的意見。有些持份者要求把月薪上限提升到至少40,000元、50,000元,有些則要求取消上限。考慮到這個計劃要更簡單,我們認為取消可以接受。這種做法很慣常,大家知道每年《財政預算案》都會減稅,無論你薪金多高,例如正繳付15%標準稅率,都可享有《財政預算案》的減稅措施,只是設定了上限,通常是10,000元,即每年繳交幾千萬稅款的納稅人也可享有該10,000元減免。有關概念是一致的,並沒有出現你剛才所說的情況。
 
  聘請1 000人以上的企業其實很大型,我們知道有張名單,因上次「2020保就業」計劃所有人都可申請,為把更多資源用於中小企,我們認為大企業不應全部由我們補貼。作為大企業,例如大型連鎖快餐店或大型專利巴士公司,聘有很多巴士司機、員工,我們不可能協助5 000、6 000、7 000名僱員,所以資助人數上限為1 000人也是寬鬆處理。我看不到企業為何會為此解僱人手,我們已經幫助它們其中1 000人,若我們不幫助這1 000人,公司若要營運也不會隨意解僱人手。
 
  「剔除名單」變成「受限名單」,某程度上與我剛才回應第一條問題所說的精神是一樣的。首先,這些行業將仍然可以受惠,早前我們說聘請多於50人的行業不能受惠,亦正如剛才所說,若有稅務優惠,每人都可受惠,只是有上限而已,不會隨着你希望受惠更多便讓你受惠更多。在「剔除名單」內,一些藥行、超級市場,儘管很大型,我們都只為100人提供補貼。若你要逐間研究超級市場這個大類別內有沒有一些很小型的店鋪,它可能也稱為超級市場,但你規定它不能申請或只能申請很小的數額,這也不是很公道。香港的行業有很多特質,一個如此簡單易明、務求快速發放津貼的「保就業」計劃,沒可能做到如此細緻,逐家企業研究它有否盈利或虧損、在第五波疫情所受的影響大或小──除非是被關閉的處所,就會很清楚。所以我認為這是很合理的做法,我相信社會亦很接受。這個100人資助人數上限完全沒有影響對於中小企的援助,我們寧願把本來只需承擔約30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提升至現時的430億元,由政府申請更多公帑以保護中小企,包括一些僱員較高薪、人數較少的中小企。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算我未出任問責官員前,我也從來不會評論個別官員的表現。我只會評論有關政策,這是過往數十年我參與政治或政策工作經常保持的基本原則。作為一個問責官員,我更不會評論以前或今天的同事,恕我不評論了。

記者:林太,你好。想追問剛剛講到政務司司長的署任安排,你提到要呈交給中央政府一併考慮,但是回看以往的安排,包括你本人上屆辭職的時候都即時有署任安排,為甚麼今天就會改變了要讓中央考慮呢?是否你在這件事上沒有決定權?另外,都知道你不想評論特首選舉,但是在你任內由中央出手實施了國安法,遊行、示威亦在疫情之下不見,民主派亦絕跡在議會,你自己會不會覺得你已經為下一屆特首鋪平了其道路呢?謝謝。
 
行政長官:恕我都不會回答那些問題,不過你既然問到署任安排,沒錯,每一位主要官員暫時不能夠履行職務時,有稱為「行政安排」的署任,英文是「acting for administrative convenience」,不是實任的安排。在不同情況下對於主要官員怎樣處理,有時候我們能接受署任的安排,並非實任的安排。署任的安排因為是行政安排,亦應該不是《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款所涵蓋的。但畢竟我們討論的是政務司司長的職位,他是政府第二把手,本人如果短暫不能履行職務,都需要政務司司長擔當行政長官的職能。儘管你說以往曾經在官員辭職當日就有署任安排,今次我覺得一併處理比較適合,所以現在就一併由中央考慮。大家放心,雖然暫時沒有政務司司長,工作仍然繼續有人處理。多謝。

註:市民如持有到訪不遇通知書,可憑通知書到補漏拾遺派發站直接領取「防疫服務包」;如市民未能出示相關通知書,提供姓名、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作簡單登記後領取服務包。

(請同時參閱答問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2年4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