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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商業處所」延期繳付差餉及/或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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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七日)公布,「指明商業處所」延期繳付差餉及/或地租計劃明日(四月八日)起接受申請。如物業單位完全或主要用作「指明商業處所」(見附件),並在申請當日有現行租賃,相關差餉及/或地租帳目的登記繳納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申請將有關物業二○二二年四月至六月季度徵收通知書上(可包括二○二二年一月至三月季度尚未繳付的差餉及/或地租)的繳款日期由四月二十九日延至八月十二日。

  所有非使用自動轉帳的帳戶的申請必須於五月六日或之前送達估價署,而使用自動轉帳的帳戶的申請截止日期則為四月二十日。逾期收到的申請將不獲處理。一般情況下,估價署會在接獲申請後三星期內發出申請結果。

  估價署建議合資格的登記繳納人盡量使用該署網站(www.rvd.gov.hk)所提供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於網上提交電子申請表格(e-RVD 1070),以便申請能盡快獲得處理。繳納人亦可將填妥的表格(RVD 1070)郵寄或由專人送交估價署,地址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繳納人可於申請期間任何時間從估價署網頁下載表格(RVD 1070),或致電該署熱線2152 0111(由「1823」接聽)或電話資訊服務2152 2152索取有關表格。

  這項延期繳付「指明商業處所」差餉及地租的行政措施是優化二○二二至二三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議暫緩追討欠租措施的一部分,旨在加強支援受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影響的指定行業的商業租戶周轉。這項法定措施的條例草案,即《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草案》,已於三月十八日刊憲,並須經立法會審議和批准。
 
2022年4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36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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