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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規管分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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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答覆:

問題:
 
  有關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務管制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條例》)於本年一月二十二日生效。政府表示,負責執行《條例》的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已成立小組,協助公眾認識《條例》下的新規管制度、處理查詢、提供免費諮詢及調解服務,以及發布經申報的「劏房」租金資料。此外,政府已委託非政府機構成立六支區域服務隊及設立網上資訊平台。另一方面,據報在《條例》生效前,有「劏房」租戶遭業主無理迫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共有多少間受《條例》規管租賃的「劏房」,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經申報的「劏房」租金的平均水平;
 
(二)估價署、區域服務隊及網上資訊平台有關工作的進度為何;政府如何確保「劏房」業主和租戶遵守《條例》的要求,以及會否以上門抽查或其他方式,了解租戶有否遭迫遷或濫收雜費或水電費等;如會,詳情為何;及
 
(三)鑑於據報在疫情下,有「劏房」租戶在家居隔離期間出現「一人中招三戶確診」的情況,反映「劏房」租戶居住環境極需改善,政府會否就進一步規管「劏房」及「告別『劏房』」的事宜訂立政策目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實施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第IVA部已於今年一月二十二日開始生效。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已成立一個50人的專責小組,負責《條例》的執行工作。自新法例於一月二十二日生效至三月三十一日,估價署透過電話熱線、電郵、信件和辦事處櫃位等共接獲約2 170個有關分間單位租務的查詢。若業主涉嫌違反新法例的規定,例如濫收雜費或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收費的付還或對租客作出侵擾,有關投訴人可透過熱線、電郵或親身向估價署舉報。估價署會按《條例》進行調查及跟進。
 
  除了對舉報的個案作出跟進外,估價署亦主動向透過電話熱線查詢有關「規管租賃」事宜的租客了解其單位的租賃情況,並計劃當疫情緩和後進行探訪及面談,向「規管租賃」的租客直接了解業主是否有涉嫌違反新法例規定(例如濫收雜費或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收費的付還)或是否需要估價署的調解服務,並按情況作適當跟進,以及同時宣傳和教育他們有關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事宜。
 
  此外,政府透過公開招標委託非政府機構設立六支區域服務隊,於二○二二年一月初起透過街站、家訪、宣傳網頁、講座及簡介會等宣傳活動,以及其聯繫網絡接觸基層市民,協助估價署在地區層面推廣新法例、提高公眾對新規管制度的認識和處理一般查詢等。截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六支區域服務隊在區內熱門地點共設立23次街站,派發及郵寄約18 900份宣傳單張,舉辦了22次網上講座及簡介會,及探訪133個「劏房」戶,並處理約1 070個查詢。在第五波疫情下,六支區域服務隊亦積極支援「劏房」戶抗疫,包括向他們派送抗疫物資。
 
  另外,政府委託一間非政府機構設立及管理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資訊平台,作宣傳及教育用途。有關資訊平台已於今年三月二十一日開始運作。
 
  根據《條例》第IVA部,業主須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遞交表格AR2以提供關於該租賃的資料。自新法例生效至三月三十一日,估價署處理了619份表格AR2,並預期今年陸續會有更多業主遞交表格AR2,以讓估價署收集更多和更全面反映現時分間單位租賃市場的「規管租賃」資料。因此,估價署打算於二○二三年第一季發布申報的分間單位資料。

  解決分間單位問題的根本方法,是持續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在《長遠房屋策略》下,房屋需求推算的其中一個需求因素為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當中包括居住於分間單位的家庭。因此,解決居於分間單位的住戶的房屋需要一直都是《長遠房屋策略》訂立十年房屋供應目標的目的之一。不少「劏房」的居住環境都有欠理想,故此我們通過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以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長遠而言,當公營房屋供應到位時,「劏房」問題亦會得以改善。
 
  多謝主席。
 
2022年4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