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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資助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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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答覆:

問題:

  有研究指出,近年政府推售的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綠表置居計劃」)單位,不僅最快在第三年已告轉售,而且轉售溢價更超過一倍。關於資助出售房屋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規定新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不可在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轉售,從而區分私人房屋及資助出售房屋市場,並向轉售該類單位而大幅獲利的業主收取利潤分成,以向社會發出資助出售房屋不應炒賣的明確信息;

(二)鑑於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求差距甚大,政府會否更新供應該類房屋的機制,例如參考該類房屋去年超額申請的數目以調整本年的供應,同時盡快制訂邀請私人發展商參與興建該類房屋的措施,以增加該類房屋的供應;及

(三)為令收入有限的家庭可負擔資助出售房屋的價格,政府會否優化適用於資助出售房屋的按揭安排,包括探討引入漸進式按揭的可行性;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偉强議員的質詢,我現答覆如下:

(一)為有效防止短期投機活動,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二○二二年一月六日通過,自「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2022」(「居屋2022」)和「出售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單位2022」起,收緊居屋和綠置居單位的轉讓限制。第二市場無須補價以不高於原價轉售的期限,會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兩年延長至五年;於公開市場在繳付補價後出售單位的期限,則會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10年延長至15年。

  按上述經修訂的居屋和綠置居單位轉讓限制,業主在首次轉讓日期起計15年內,都不可補價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這安排足以防止業主透過在公開市場短期炒賣單位圖利,並加強資助出售單位是作自住用途的訊息。我們認為,容許居屋和綠置居業主在禁售期後出售其單位,一方面能促進二手資助出售單位的流轉,為市場增加供應,另一方面亦為業主提供在房屋階梯轉投私人住宅市場的機會。

  至於向獲利的業主收取利潤分成方面,因訂定轉讓限制的目的,是遏止業主透過炒賣資助出售單位圖利,所以合適的做法是訂定適當的轉讓限制,而不是向獲利的業主收取利潤分成。事實上,在過去五年(即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居屋和綠置居約15 000宗的公開市場交易當中,只有合共約90宗為首次轉讓日期起計15年內發生的首次轉售交易,只佔公開市場成交總數約0.6%,故此大部分市民都是購買居屋和綠置居作自住之用。

(二)就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應而言,房委會在考慮每一期銷售計劃的單位數量及推售時間表時,會考慮相關因素,包括各個銷售計劃的銷售情況、物業市場的情況和個別項目的建築及銷售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進度等。房委會將於二○二二年出售合共約13 600個居屋和綠置居單位。剛截止申請的「居屋2022」將推售約9 000個單位,單位數目是二○一四年復售居屋以來最高。

  至於邀請私人企業參與興建公營房屋方面,應對預期增加的建屋量,房委會會於合適的項目採用新的「設計及建造」採購模式。在新的採購模式下,承建商會一併負責設計和建造,讓房委會可以借助建造業界的資源和專業知識,進一步優化整個建造流程,並在有限的人力資源下更專注公營房屋發展的策劃、統籌和監督。房委會首個「設計及建造」公營房屋項目將於今年六月招標,涉及約4 330個單位;隨後於十二月為另一個「設計及建造」項目招標,涉及約2 350個單位。

(三)至於為房委會資助出售單位引入漸進式按揭的建議,相關建議的目的是希望透過漸進式供款,減低業主在置業初期的供樓負擔。業主在購入單位後,隨着其家庭收入有所增加,漸進式地增加每月供款。換言之,如採用漸進式按揭,在置業初期,每月供款的金額會較現時普遍採用的每月定額供款的按揭計劃為低;但在還款期後段時間,業主的供樓負擔將會逐步增加。

  房委會對任何可協助中低收入家庭置業的建議一直保持開放態度。漸進式按揭可為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讓他們按需要選擇合適的按揭模式。另一方面,房委會知悉有個別機構提出的建議,亦考慮延遲收取部分售樓收益對其財政和現金流的影響、業權上的法律問題、業主中途出現財政困難如何處理等。我們會密切留意該建議的執行細節,並與相關的持份者(包括銀行、財務機構和金融監管機構)溝通,探討房委會套用該建議的可行性。

  多謝主席。
 
2022年4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