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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拖欠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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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江玉歡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婦女團體向本人反映,近年拖欠贍養費的情況惡化,被拖欠贍養費的人士投訴無門。政府曾於二○一九年六月表示,已於二○一八年六月透過家庭議會委託一支研究團隊進行「香港離婚狀況進一步研究」,當中會探討有關贍養費的事宜,並預計研究會在18個月內完成。然而,政府於二○二一年五月表示,該項研究仍在進行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是否已完成就上述研究撰寫報告;若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是否基於二○一八年或之前搜集所得的資料撰寫研究報告;若是,有否評估,該報告能否充分反映香港近期的實況,包括疫情下經濟低迷對拖欠贍養費情況的影響;及

(三)鑑於政府於二○二一年五月表示,研究報告會提交家庭議會考慮及討論,而政府會因應研究結果、家庭議會的意見及其他相關的因素,考慮未來路向,政府是否已開始進行有關工作;若是,未來工作的具體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現時,倘若被法院命令贍養費支付一方拖欠款項,受款人可啓動有關強制執行判決或命令的法律程序。強制執行法律程序包括發出判決傳票、押記令、第三債務人的命令、扣押入息令和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政府一直致力提高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的成效,包括不時就相關議題進行研究及調查。就江玉歡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已透過家庭議會委託了顧問團隊進行研究,就香港離婚人口結構、社會經濟狀況和贍養費的統計數字提供資料,以及研究有關採取判決傳票法律程序以追討贍養費欠款的成效等。

  鑑於顧問團隊所收集的數據和資料涉及多個不同範疇,以及因應有關判決傳票程序的最新發展,研究團隊需時收集、整理和分析判決傳票在實務指示發出後的執行情況,以便更全面地審視贍養令執行的情況。此外,鑑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研究團隊因應有關公共衞生的規定及防疫的考慮而為其工作安排作出相應的調動。在蒐集資料及與相關持份者溝通後,顧問團隊還需要考慮其他地方有關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的制度及經驗,以探討其利弊,以及是否適合套用於香港等,並就相關的研究範疇提交以證據為本的資料及建議。

  顧問團隊的研究主要涵蓋上文所述課題過往的情況及數據,部分與持份者的溝通也有在疫情期間進行。目前,研究正在進行中。待研究完成後,研究報告會提交家庭議會考慮及討論。政府會因應研究結果、家庭議會的意見及其他相關的因素,考慮未來路向。

  事實上,除了研究及調查,多年來政府一直有持續留意有關贍養費的趨勢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的情況(包括有關追討贍養費欠款的判決傳票聆訊數目和扣押入息令申請數目等),並已採取一系列的措施以改善執行贍養令的制度(包括放寬有關法院發出扣押入息令的規定、向拖欠贍養費的支付人徵收利息或附加費、容許指定政府部門在合符相關的法例下按法律專業人員的要求披露贍養費支付人的地址、調高可獲豁免法律援助署署長第一押記的每月贍養費款額等),以便更有效幫助離婚人士追討贍養費及照顧他們的需要。政府也一直有進行宣傳和舉辦教育活動,以持續加深市民了解贍養費支付人的責任、贍養費受款人的權益和受款人未能收取贍養費時可使用的服務。政府會繼續檢視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的制度,以幫助有需要的人士追討贍養費。
 
2022年4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