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在調減處理量的情況下逐步恢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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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宣布,因應最新公共衞生情況和相關發展,現時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的安排將於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結束。司法機構會在「一般延期」期間的最後一個星期,即二○二二年四月四日至十一日會增加處理法庭事務,然後由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開始在調減處理量的情況下逐步恢復法庭事務。

在「一般延期」期間餘下時間增加處理法庭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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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服務是必要的公共服務,有助有效執行司法工作。2019冠狀病毒病自二○二二年一月爆發第五波疫情以來,司法機構一直監察公共衞生情況,及調整法庭可處理事務的範圍,以確保法庭在情況許可下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

  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疫情對訴訟各方、法庭使用者、持份者和司法機構人手支援的影響,以及政府近期有關恢復公共服務的公布,司法機構將於「一般延期」期間餘下時間,即二○二二年四月四日至十一日,擴大登記處處理事務的範圍,詳情載於夾附的《給持份者的通知》。

在調減處理量的情況下逐步恢復法庭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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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延期」結束後,司法機構會於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開始,在調減處理量的情況下逐步處理更多法庭事務,這是因為考慮到公共衞生情況而需保持社交距離,以及要確保法庭程序及登記處事務能有序恢復。

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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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起,除非法庭另有指示,否則所有聆訊(包括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一般將恢復進行。為調減法庭運作的整體處理量,部份法庭聆訊將在合適情況下編排至較長的分隔時段進行。

  司法機構將繼續調整法庭內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以增加社交距離和限制人流。司法機構會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繼續在法庭延伸部分安排轉播法庭聆訊。

  法庭會繼續在適當情況下更廣泛使用遙距聆訊及/或以書面形式處理民事法律程序及其他合適案件。法庭會就個別案件給予指示。

登記處及會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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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記處及會計部將由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起分階段循序漸進地重開。各登記處及會計部的重開日期如下:

  四月十二日  高等法院
         競爭事務審裁處
         裁判法院
         小額錢債審裁處
         淫褻物品審裁處
         死因裁判法庭
  四月十三日  終審法院
         勞資審裁處
  四月十四日  區域法院
  四月二十日  家事法庭
  四月二十一日 土地審裁處

  各登記處及會計部將縮短辦公時間,即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及下午二時至五時(公眾假期除外),直至另行通知。高等法院登記處、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及區域法院登記處的部分法庭事務將有特別安排,詳情載於有關通知。為了使登記處可於重開初期在更寬敞的環境下進行事務,如有需要,登記處的範圍可能會適度擴展至同一大樓的其他樓層或區域。法庭使用者將獲具體指示。

  由於預計登記處在重開首數天會有大量事務需要處理,為管制人流以及減少人群聚集,部分登記處及會計部會在必要時實施排隊及派籌安排,詳情載於有關通知。

其他提供支援服務的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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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向法庭使用者及公眾人士提供支援服務的各個辦事處亦會分階段重開,詳情載於有關通知。

公共衞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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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公共衞生理由,司法機構會繼續實行所有預防及人群管理措施,包括疫苗通行證、體溫檢測、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時刻佩戴外科口罩(法官或司法人員另有指示除外) 、減少法庭、法庭大堂和登記處的座位數目、加強清潔和消毒公眾和職員區域、在不同地點提供消毒搓手液、以及在法庭內適當位置安裝保護屏風和隔板。

  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和法律代表,如發燒或體溫偏高,或正接受任何規定的檢疫或醫學監察、正等待強制檢測的結果、初步確診或已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將不獲准進入法院大樓。他們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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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機構自二○二二年三月二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一階段,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惟以下類別人士獲豁免–

  (a) 12歲以下的兒童;

  (b) 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或

  (c) 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律程序訴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二○二二年三月二日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

  由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起,司法機構將根據政府最新的「疫苗通行證」要求,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扼要而言,除符合政府相關要求的12至17歲人士及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外,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第二階段的豁免條件與第一階段相同。司法機構會繼續使用由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該流動應用程式會掃描相關二維碼,並保存紀錄31天。由於法院大樓入口的查核程序需時,法庭使用者到訪法院大樓處理法庭事務時應預留充裕時間。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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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就法庭事務的一般安排有任何查詢,可於星期一至五早上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十二時三十分及下午二時至五時致電以下熱線–
 
  • 一般查詢:2869 0869
  • 終審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遺產承辦:2840 1683
  • 競爭事務審裁處:2825 0426
  • 區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審裁處:2771 3034
  • 勞資審裁處:2625 0020
  • 小額錢債審裁處: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淫褻物品審裁處:3916 6303
  • 死因裁判法庭:3916 6204
  • 執達事務組:2802 7510
  • 法庭語文組:2388 1364



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