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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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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行政長官在二○二一年的《施政報告》公布,環境局將會檢討《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環評條例》)下的環境影響評估(環評)程序。
 
  《環評條例》於一九九八年實施,目的是透過法定的環評程序及環境許可證以避免、盡量減少並控制指定工程項目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為平衡環境保護和發展所需提供了一個重要平台。環評研究亦是大型工程項目發展的一個基本步驟,為工程項目的具體設計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數據。
 
  《環評條例》在香港執行至今已經累積了二十多年的經驗。雖然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過往不時檢視和改善環評機制的一些細節,現時是適當時候去討論進一步改善環評機制,作一個階段性的檢討,目的是優化程序、提升運作效率和更聚焦環境成效。
 
  第一,就《環評條例》的執行,最多反映的意見是環評研究時間太長。一些複雜或有爭議性項目的環評程序,花上三、四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也不罕見。較理想是能夠把環評程序所需的時間優化,令一般項目需約十八個月,而較大型或複雜項目則需約二十四個月。這樣環評研究便能更好結合工程項目的詳細設計,工作並軌進行,既能保護環境,亦為工程項目的具體設計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數據,並且不會阻礙工程的進度。
 
  第二方面,有意見認為有些環評指引可以更加清晰或具體,一些情況下工程項目倡議人與顧問未能在規劃項目的早期,或在環評研究過程中掌握相關的重點,因而花了更多時間來完成環評程序。
 
  第三方面,隨着時代的發展,《環評條例》下的指定工程項目或許有一些不合時宜,有些需要與時並進,應該加入新的項目。
    
  第四,我們也希望藉着今次檢討的機會,把智慧平台和大數據發展引入環評程序。
 
  最後一點,理順《環評條例》與其他法例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免法定管制措施產生重疊。
 
  我們的目標是在二○二二年內完成檢討,並會就檢討的最終建議再次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為了幫助大家的討論,環境局/環保署擬備了投影片,由環保署副署長徐浩光博士向大家簡介。
 
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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