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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銷售主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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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汽車銷售主管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三個半月。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汽車零售商涉嫌向消費者出售一輛懷疑附有虛假里程表讀數(行駛里數)的二手汽車。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一名汽車銷售主管先安排更換一輛二手汽車的里程表,把真實的行駛里數由超過九萬公里改為六萬二千五百九十九公里,即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二手汽車。

  其後,該名銷售主管把該二手車輛轉售予一名消費者,即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