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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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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宣布再次委任馬豪輝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主席,任期兩年,由二○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三名現任成員梁頌恩、羅君美及蘇陳偉香亦再獲委任兩年。

  另外三名新委員儲漢松、黃硯灝及黃詩岸同獲委任兩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歡迎有關任命。

  他表示:「我感謝馬豪輝一直致力委員會的工作,並帶領委員會完成檢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及商業登記證徵費率。我有信心在他的領導下,委員會定會繼續確保基金有效運作,為僱員提供保障。」

  羅致光博士又感謝即將離任的委員朱賢昌、高朗及林振昇過去對委員會的服務和貢獻。

  由二○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的成員如下:

主席:
馬豪輝

委員(代表僱員):
梁頌恩
儲漢松
黃硯灝

委員(代表僱主):
羅君美
蘇陳偉香
黃詩岸

官方委員:
勞工處助理處長(負責欠薪保障事宜)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師(負責處理破產事宜)
破產管理署助理首席律師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成立,主要負責管理基金,向因僱主無力償債而受影響的僱員提供特惠款項。
 
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