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起為新冠病毒快速測試呈報個案進行核酸覆核測試
**************************

  政府今日(三月八日)提醒市民,即日起會以抽樣方式,為經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申報系統)呈報陽性結果的市民,進行核酸覆核測試,相關的強制檢測公告亦已刊憲(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22691e/cgn20222691324.pdf)。

  衞生防護中心已經委派檢測承辦商,負責通知被抽樣作核酸覆核測試的人士。檢測承辦商會致電有關人士,表明獲衞生防護中心委派,並按其申報紀錄核實地址。隨後,檢測承辦商會安排快遞員即日或於翌日,上門送遞鼻腔拭子樣本收集包。

  為避免檢測陽性人士與快遞員有面對面接觸,從而減低病毒傳播風險,鼻腔拭子樣本收集包只會放到相關人士的住所門外。快遞員在派送前會先致電有關人士,通知他們大概的派送時間,並提醒他們應在快遞員離開後收取,以及在二十分鐘內將已採樣本的樣本瓶放回門外,供快遞員收回。

  有關人士收到鼻腔拭子樣本收集包後,應:
(1)按指示自行採集鼻腔樣本;
(2)按指示於網上登記資料或填寫登記表。有關人士須緊記登記能夠接收短訊的電話號碼;
(3)核對登記表上的樣本編號與樣本瓶上的編號是否相同;
(4)記錄樣本編號;
(5)於二十分鐘内將已採樣本的樣本瓶放到其住所門外,由快遞員送往進行核酸覆核測試;及
(6)在收到載有核酸覆核測試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後,保存該電話短訊。

  被抽樣作核酸覆核測試的人士如對檢測承辦商的身分有疑問,可要求檢測承辦商提供其早前在申報系統呈報結果時獲得的參考編號,以作識別。有關鼻腔拭子樣本收集包上亦會帶有衞生防護中心的標記。任何人士如就有關強制檢測安排有疑問,可於每日上午九時至晚上八時致電衞生防護中心熱線2125 1111 / 2125 1122查詢。

  目前,申報系統並無規定必須使用個別牌子的快速抗原測試套裝。市民如對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有懷疑,可參考相關測試套裝說明書,或考慮再進行一次測試,在同樣取得陽性結果後方進行申報。政府採購了一共十個品牌的產品,免費派發予不同特定群組人士作自我檢測之用。這些產品均獲主要市場(包括本港、內地、歐洲及美國)的相關機構認可,包括自我檢測版本及專業人員使用版本,亦已由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作初步評估,確認其對檢測變種病毒株Omicron有效。詳情可參考專題網站 (www.coronavirus.gov.hk/rat/chi/rat.html)。

  鑑於市場供應緊張,政府採購快速抗原測試套裝時,接受生產商提供有關名單中的專業人員使用版本,但生產商供應相關產品時,須確保產品符合相同的檢測標準(包括特異度及靈敏度的表現),並提供自我檢測的使用說明方法。以由政府採購及派發的YHLO Gline-2019-nCoV Ag 自我檢查版本為例,便是與歐盟2019冠狀病毒病快速抗原測試通用名單中的專業人員使用版本的檢測標準相同。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呼籲所有被衞生防護中心抽樣要求進行核酸覆核測試的人士按規定進行檢測,以便政府更有效地及早識別感染者,並為他們提供最適切的隔離或治療安排。政府會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相關的強制檢測公告。未有遵從者即屬犯罪,可被處定額罰款10,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市民在購買快速抗原測試產品,應先清楚了解產品的性能和限制及留意有效日期,亦應向信譽良好的供應商購買。」



2022年3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