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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將軍澳指明「受限區域」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及強制檢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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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稱「相關宣告」),自下午七時起限制在將軍澳指明「受限區域」(即將軍澳唐俊街12號天晉II皇鑽天(第5A及5B座),不包括位於3樓的會所及1樓的商場範圍,見附件)內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受檢人士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受限區域」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方可離開其處所。政府目標是在明日(二月二十五日)約中午十二時完成此行動,視乎檢測結果,行動或會延長。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第599J章,政府可按防疫需要,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由於上述大廈排放的污水樣本對新冠病毒檢查呈陽性,懷疑在大廈內有隱形患者,經評估後相關區域感染風險有機會較高,政府決定就相關區域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
 
  政府將於「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於明日凌晨零時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會獲安排到採樣站接受核酸測試,由專人以咽喉和鼻腔合併拭子採樣。在所有人士有檢測結果前,受檢人士必須留在處所內,以減少交叉感染的風險。政府會為行動不便的人士和長者安排採樣。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明白今次安排會為市民帶來不便。政府已安排盡快為『受限區域』內所有受檢人士進行檢測,目標是爭取於明日約中午十二時完成行動,為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並確定結果。在正式撤銷『相關宣告』時,政府會另行公布。若有僱員因宣告而未能上班,政府希望僱主能酌情處理,不要扣減員工的薪金和福利。」
 
  如在宣告生效時,個別非當區居民逗留在「受限區域」內,會造成不合理困苦,政府人員在考慮個別情況後,可酌情處理讓該人士離開「受限區域」,而該人士必須已按指示進行檢測及留下個人資料供聯絡之用。
 
  根據今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至二月二十四日期間曾身處上述大廈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開始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在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由於涉及變異病毒株,審慎起見,已接種疫苗及近日已進行檢測的人士均仍須接受檢測。
 
  民政事務總署設立熱線電話2835 1473,由下午七時起運作,供受檢測宣告限制下的市民查詢及求助。社會福利署亦會為受影響的居民提供協助。
 
  政府呼籲受檢人士全力合作,登記及進行檢測,並留在家中耐心等候結果。政府會嚴肅跟進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以及限制與檢測宣告的情況。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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