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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吐露港公路的交通噪音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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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梓敬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居於大埔山塘路附近屋苑的居民反映,吐露港公路的交通噪音對他們的生活造成嚴重滋擾。根據居民自行測量的結果,部分住所單位錄得的噪音水平接近80分貝,但他們指該測量結果不獲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認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環保署有否就在鄰近車路的住宅單位測量交通噪音水平的工作制訂標準或指引;若有,詳情(包括選取測量位置的標準)為何;若否,原因為何;該署會否到山塘路附近屋苑的單位測量交通噪音水平;

(二)鑑於政府已在吐露港公路的有關路段安裝隔音屏障及鋪設低噪音路面,有否評估該等措施對減低噪音的成效;若有,詳情(包括所降低的噪音分貝)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計劃把現時裝設在吐露港公路的實心吸音屏板更換為透明隔音屏,以進一步減低噪音對鄰近居民的滋擾;若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及

(四)會否考慮於吐露港公路有關路段實施更嚴格的噪音限制,並在該公路的更多路段鋪設低噪音路面及裝設隔音屏障,以減低交通噪音對附近居民的滋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多年來一直致力透過多管齊下的方法緩減道路交通噪音對市民的影響,包括要求項目倡議人在規劃新發展(如道路、住宅和新市鎮)時進行交通噪音影響評估以減少潛在的噪音問題;立法規管首次登記車輛所發出的噪音水平;以及在實際可行和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於現有道路使用低噪音路面物料重鋪路面和加建隔音屏障/隔音罩。

  在規劃新建或改善現有快速公路(如吐露港公路)時,有關政府部門必須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條例》)要求,提供適當隔音屏障/隔音罩及低噪音路面物料緩減道路交通噪音,確保附近住宅的噪音水平符合標準。而之後規劃的新住宅發展項目,發展項目倡議人需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準則》)的要求,進行交通噪音影響評估及採用適當的噪音緩解設計和措施,以處理可能出現的噪音問題。相關的噪音緩解設計和措施及其用途會訂明在有關住宅的大廈公契及售樓說明書內。

  就李梓敬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交通噪音影響評估及量度會按《條例》下技術備忘錄或《準則》的要求,在必須打開窗戶通風的噪音感應強地方(如客廳及睡房)的外牆一米處評估及量度。

  按《條例》要求,有關政府部門完成新建或改善現有快速公路後,須進行運作階段的交通噪音監測,以核證設置隔音屏障/隔音罩及低噪音路面物料的緩解效能不低於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估算。

  就李議員關注近吐露港公路及山塘路的屋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曾於二○二一年十一月就交通噪音投訴於屋苑最受影響的兩個單位的睡房量度交通噪音,結果分別是67及64分貝(A),顯示上述住宅的交通噪音水平未有超逾70分貝(A)L10(一小時)的噪音標準。

(二)路政署在二○○九年進行吐露港公路擴闊工程(由舊政務司官邸附近道路交匯處與泰亨之間的路段)時已按《條例》的要求,完成了環境影響評估,並按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其後的環境審查的建議,提供了噪音紓減措施,包括沿行車道安裝共長約十公里的隔音屏障及鋪設低噪音物料路面,以紓減該路段的交通噪音對當時附近山塘新村、荔枝山等住宅的影響。在工程項目完工後,路政署根據《環境監察及審核手冊》量度交通噪音,以核證其噪音緩解措施的效用,結果顯示有關噪音緩解措施的效能與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其後的環境審查的結論相若,能有效紓減交通噪音對附近住宅的影響。

(三)選擇實心吸音屏板或透明隔音屏板須視乎實際的情況而定。大埔山塘路附近的吐露港公路採用的實心吸音屏板,若換成沒有吸音功效的透明屏板,非但不能減低噪音滋擾,反而會因為交通噪音反射,令鄰近住宅交通噪音增加。因應透明屏板能讓景觀和駕駛者的感覺好一點,環保署和路政署曾研究在吐露港公路其他不會受屏板反射噪音影響的路段(例如位於元洲仔交匯處與馬料水交匯處之間的一段吐露港公路),將部分實心吸音屏障改用透明屏板設計。替換工程將配合日後維修或更換相關隔音屏障的屏板時一併進行。

(四)政府已按《條例》要求在吐露港公路提供適當的隔音屏障。而整段吐露港公路亦已鋪設低噪音路面物料以緩減道路交通噪音。另外,該路段的交通噪音對近期新建住宅的影響已獲有關發展商按《準則》的要求,採用適當的噪音緩解設計和措施(如在山塘路其中一個新建屋苑已利用樓宇設計把能耐噪音的部分如廚房或廁所等靠近吐露港公路及裝設隔音鰭片)。因為新建住宅的交通噪音已得到適當處理,所以無須在吐露港公路再加建隔音屏障。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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