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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政府的資訊科技合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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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政府各決策局/部門(局/部門)可透過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中央管理的定期合約,委聘承辦商聘用資訊科技合約員工(T合約員工),以向他們提供資訊科技服務。有市民投訴,T合約員工的平均薪酬過高、有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消遣,以及有關的局/部門未有採用適用於公務員的工作表現管理制度下的一般規管標準,以監察及評估T合約員工的工作表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T合約員工的以下資料:(i)人數、(ii)過去三年按年人數變動的百分比、(iii)平均年資及(iv)平均月薪,並按局/部門列出分項數字;
 
(二)T合約員工的入職要求(包括所需資歷)為何,以及是否需要持有獲認可的專業資格;
 
(三)資科辦及有關的局/部門有否為T合約員工提供內部工作指引及在職培訓;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有否就T合約員工的表現及工作制訂關鍵績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因應各局/部門的運作需要,按照《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訂明的招標原則和程序,以公平、公開和具競爭性的競投方式挑選T合約承辦商,提供符合有關崗位所需資歷及經驗的人選供相關局/部門考慮,並按T合約的行政程序訂明的遴選規則,由具有關資歷的政府人員組成遴選委員會負責挑選符合要求的人選作聘用。承辦商會視乎個別T合約員工的學歷、專業技能和經驗,以及市場的供求情況等因素,釐定該T合約員工聘用合約的薪酬及福利等細節。現行的T合約(即T25合約)的合約期由二○一九年二月一日至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包括14間T合約承辦商。
   
  就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i)至(iii)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底,在各局/部門工作的T合約員工的人數及其平均服務年數;以及各局/部門在過去三年委聘的T合約員工按年人數變動的百分比載列於下表一及二。
 
表一:各局/部門在過去三年委聘T合約員工的數目及按年人數變動的百分比(截至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局/部門 T合約員工數目
截至二○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漁農自然護理署 35 42(+20%) 41(-2%)
建築署 19 16(-16%) 20(+25%)
醫療輔助隊 1 1(-) 1(-)
屋宇署 24 27(+13%) 29(+7%)
政府統計處 34 32(-6%) 39(+22%)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13 13(-) 13(-)
民眾安全服務隊 1 2(100%) 2(-)
民航處 28 32(+14%) 33(+3%)
土木工程拓展署 23 23(-) 29(+26%)
公務員事務局 16 19(+19%) 23(+21%)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工商及旅遊科)
7 8(+14%) 7(-13%)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 2 2(-) 2(-)
公司註冊處 32 47(+47%) 47(-)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4 4(-) 4(-)
懲教署 13 13(-) 17(+31%)
創意香港 3 3(-) 3(-)
香港海關 147 143(-3%) 135(-6%)
發展局(規劃地政科) 6 10(+67%) 14(+40%)
發展局(工務科) 29 30(+3%) 30(-)
渠務署 23 26(+13%) 28(+8%)
教育局 187 211(+13%) 219(+4%)
機電工程署 62 85(+37%) 100(+18%)
環境保護署 97 106(+9%) 110(+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財經事務科)
1 1(-) 1(-)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庫務科)
4 4(-) 3(-25%)
消防處 33 37(+12%) 39(+5%)
食物環境衞生署 122 133(+9%) 140(+5%)
食物及衞生局 10 11(+10%) 12(+9%)
政府飛行服務隊 4 4(-) 5(+25%)
政府化驗所 3 3(-) 3(-)
政府物流服務署 17 16(-6%) 13(-19%)
政府產業署 7 7(-) 7(-)
衞生署 183 235(+28%) 253(+8%)
路政署 8 9(+13%) 10(+11%)
民政事務局 6 10(+67%) 9(-10%)
民政事務總署 16 21(+31%) 20(-5%)
香港天文台 40 40(-) 44(+10%)
香港警務處 158 165(+4%) 167(+1%)
房屋署 203 248(+22%) 237(-4%)
入境事務處 98 85(-13%) 83(-2%)
政府新聞處 18 19(+6%) 22(+16%)
稅務局 147 154(+5%) 180(+17%)
創新及科技局 4 3(-25%) 1(-67%)
創新科技署 4 3(-25%) 2(-33%)
知識產權署 2 3(+50%) 5(+67%)
投資推廣署 3 4(+33%) 4(-)
司法機構 164 165(+1%) 187(+13%)
律政司 55 56(+2%) 58(+4%)
勞工及福利局 3 3(-) 3(-)
勞工處 123 120(-2%) 101(-16%)
土地註冊處 28 26(-7%) 28(+8%)
地政總署 101 121(+20%) 126(+4%)
法律援助署 8 9(+13%) 8(-11%)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126 116(-8%) 133(+15%)
海事處 26 28(+8%) 29(+4%)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7 7(-) 7(-)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340 340(-) 366(+8%)
破產管理署 4 5(+25%) 3(-40%)
規劃署 16 16(-) 14(-13%)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 2 2(-) 2(-)
香港郵政 93 84(-10%) 80(-5%)
香港電台 12 11(-8%) 11(-)
差餉物業估價署 23 24(+4%) 25(+4%)
選舉事務處 28 33(+18%) 44(+33%)
保安局 6 5(-17%) 6(+20%)
社會福利署 130 190(+46%) 235(+24%)
工業貿易署 20 25(+25%) 27(+8%)
運輸及房屋局 1 2(+100%) 2(-)
運輸署 74 72(-3%) 70(-3%)
庫務署 51 57(+12%) 64(+12%)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6 5(-17%) 5(-)
水務署 18 18(-) 24(+33%)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91 77(-15%) 82(+6%)
總數: 3 453 3 727(+8%) 3 946(+6%)

( )內為對比截止上一年同月同日的人數變動百分比
(-) 示意沒有變動
 
表二:各局/部門委聘的T合約員工的平均服務年數(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T合約員工類別 服務年數
高級項目經理 11.2
項目經理 7.1
高級系統分析主任 8.8
系統分析主任 5.4
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 4.1
程式編製員/初級程式編製員 2.6
資訊科技助理/高級資訊科技助理 3.8

(iv)T合約員工由T合約承辦商聘請,政府並沒有相關薪酬資料。按政府聘用T合約員工的服務費開支計算,每月人均開支與相若公務員職級的薪酬水平大致相同。
 
(二)現行的T25合約共涵蓋十個T合約員工類別。每個類別的基本資歷及經驗要求載列於T25合約文件第六部。就程式編製、系統分析或項目管理等類別的崗位,有關T合約員工一般須具備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資訊科技範疇的副學士學位,或資訊科技範疇以外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文憑等相若學歷及兩年在資訊科技行業的工作經驗。有關T合約員工在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另須具備兩年至十年以上不等在資訊科技範疇的相關經驗。就資訊科技助理員工類別,他們一般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取得五科及格(包括指定科目),以及具備兩年至五年不等從事控制及操作指定電腦系統的經驗。
 
  獲聘用的T合約員工除了須符合其崗位類別訂明的基本資歷及經驗要求外,另須符合有關崗位指明的相關資訊科技技能及經驗條件等要求。
 
(三)就工作指引方面,T25合約訂明所有T合約員工均須遵守適用於規管公務員品行及相關事宜的規例及要求。T合約員工的監督人員除了督導轄下員工的日常工作外,亦須負責向他們發出相關的工作指引及定期提示他們遵守有關規例及要求。
 
  一般而言,T合約員工的主要職能是補足一些短期或有限期工作的資訊科技人手需求。由於T合約員工均具備其崗位所需的資歷及經驗,局/部門通常無需為他們安排在職培訓。由於資訊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為提升其T合約員工的資訊科技知識、視野及觸覺,據了解,T合約承辦商會採取不同措施,包括提供培訓課程折扣/資助、舉辦內部培訓/工作坊、在其公司網站分享最新科技或培訓資訊等。如因應特殊情況或與其職務有直接關聯,例如支援新技術、系統面世等,局/部門可按T25合約規定,自行安排培訓或要求T合約承辦商為T合約員工安排相關培訓。資科辦亦開放培訓內聯網供T合約員工瀏覽網站內最新科技或培訓資訊。
 
(四)T25合約的行政程序參照公務員相關安排而制定,惟T25員工不會被指派處理涉及機密及敏感的資訊。概括而言,督導及管理工作主要透過三個層面進行:
 
  在日常管理方面,局/部門須根據行政程序指派一名監督人員負責督導每名T合約員工的日常工作,監督人員的職級須較該名T合約員工的相若公務員職級高至少一級;
   
  T合約員工需要如公務員一樣接受定期表現評核。監督人員須為其轄下的T合約員工於每年及在他們離職時填寫表現評核報告。評核範疇包括資訊科技知識及操守、品質管理、項目監控與管理能力、領導才能、決策及分析能力、溝通能力和危機應變能力等。為確保評核是在公正及不偏不倚情況下完成,該表現評核報告須由另一位政府人員加簽,其職級須較監督人員至少高一級並且對受評核人員的工作有所了解。評核報告經加簽後,會供T合約承辦商查閱及存檔;及
   
  若T合約員工的工作表現未能符合要求,局/部門可按T25合約的行政程序終止聘用該名T合約員工,並重新啟動委聘程序。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