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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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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傍晚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
 
記者:首先想問剛剛林太你說要將檢測量提升至100萬個(次),是否就如消息所指,會由內地專家採樣再送至深圳化驗?是否有這個安排?但將這些人體細胞送回內地化驗,其實涉及一個法例的問題,會怎樣解決?有不少市民都擔心私穩的問題,可能會對這個做法有些反感,你又會怎樣處理呢?第二個問題都是關於全民檢測。其實現時具體執法上會怎樣做?其實在沒有「禁足」的情況下,會否降低效用?最後想問問,現在的隔離設施或者人手不足的時候,為什麼仍然要推行全民檢測?是林太你自己的決定,還是中央的決定呢?謝謝。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都圍繞着檢測。經過了兩年的抗疫,我想大家不會否定「早發現」是很重要的手段,否則隱形傳播鏈就會在香港的社區、住宅樓宇不斷傳播,雪球就會越滾越大,越來越難處理,好像今次這樣。所以如果要「早發現」,最好的工具就是檢測,早前一直都是用「金標準」的核酸檢測,現時都是用核酸檢測,但是因為有新發現,其中一個是香港本土得到美國認證的快速檢測技術,所以有賦予輔助性的快速檢測。
 
  現在我每日都進行快速檢測,我們每個局長都進行快速檢測,檢測非常重要。如果檢測這樣重要,面對這樣重大的疫情,應該做更多檢測,所以需要有一個全民檢測。全民檢測當然涉及很多人力、物力,以及很多細化的工作,所以今日我都只能告訴大家現時的框架、「全民強制檢測」的重要元素,但是細化方案正日以繼夜進行中。
 
  曾國衛局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是肩負設計、執行「全民強制檢測」的工作,幫助他的是聶德權局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因為要調配數以萬計的公務員在這段時間裏執行這些工作。你說因為人手不足而放棄一個有用的工具,這個是「不想打仗」的體現,但我們現在想「打仗」,我們想「打贏仗」,所以我們就動員最大的力量去打這場仗。打這場仗會否影響其他的工作?未必一定,因為它進行一段時間,而且我們稍後會公布在這段時間進行全民檢測,有些正常或必須的公共服務都要停一停,因為要調配所有人手到前線參與「全民強制檢測」。
 
  人手是緊絀的,尤其在兩方面,一方面是採樣,另一方面是在實驗室的化驗。雖然本地的檢測承辦商真的很努力,由第五波疫情之前每日不足10萬次的檢測量,現已達到20至30萬的檢測量,但真的不夠,所以現時發出報告的時間長。力量不足夠便要向中央要求輔助,讓我們可以提升力量至起碼一日100萬次,而且要24小時發出報告,因為太遲發出報告便失去效能,所以在此需要中央支持的起碼有兩方面:第一是採樣員,第二是實驗室的化驗能力。
 
  如果香港仍是採樣員不足,便要聘請內地的採樣員,事實上已有100多個採樣員到港,正協助香港市民採樣,因為現時我們許多承辦商都會聘請內地人員來幫忙,所以採樣員可能需要從內地來幫忙。採樣之後,如果香港沒有足夠實驗室化驗,便要送到內地化驗。這並不涉及私隱問題,因為沒有個人資料在內。樣本應只是一個barcode(條碼),所有個人資料都在香港,所有化驗結果只會說明這個樽、這個號碼,回港後才知道屬誰,所以沒有涉及私隱問題。但有否涉及法例問題,我們須研究。
 
  但在這個「打仗」的環境,一個如此緊急的情況,正正不能因為有現行法例的掣肘,而不去做應該做的事,這不是「打仗」的心態。我相信大家看過這麼多戰爭片,到「打仗」的時候,沒有理由再講程序,再要一層一層審批一些事、購買物資需要再招標,所以如果在法例上有任何衝突或掣肘,我們都會從法律來解決問題。
 
  全民檢測的執法工作為何要用身份證?第一,方便執法,因為我們可以追蹤到身份證,如果我們核對了有某一個身份證的人士沒有進行檢測,便可以追蹤到,不是即場追蹤,但我們一定有資料可以追蹤到該名人士。如有需要,便可提出檢控,然後罰款。當然,你說在「全民強制檢測」,等如我們今日做小區或大廈圍封檢測,禁止外出會比較有效,但這樣會付出一個很大的代價,所以往往在公眾衞生的領域都不是絕對。你記得我兩年來都經常說——往往都要平衡,要平衡市民能否接受這些安排,要平衡其對於香港整體社會經濟的衝擊有多大。
 
  所以暫時的想法——我只能說是暫時的想法,因為曾局長仍在細化方案,我們都聽取內地專家對我們這套「全民強制檢測」有何意見——暫時不是配以一個完全禁止外出的「禁足」;其實亦不現實,因為我相信單單要外出做檢疫的工作人員,每日數以10萬計,這些人也要外出,要不然誰來進行這麼多有關檢疫的工作呢?但詳細安排,我相信曾局長在完善方案後會向大家交代,因為須參與這個檢測的是全港市民。謝謝。
 
記者:你好,首先想問剛才特首提到內地或本港的一些商家都捐了不同物資,有錢亦有藥。其實到目前為止,政府收到多少這些可動員資源?之後如何分配?如何才能真正落到市民手上使用?跟內地專家的對接工作方面,剛剛聽到可能需要一批內地專家或檢測人員來港幫助,有否預計大概涉及多少人員?何時可以到港?而另外一些社區隔離設施或臨時醫院,因為會涉及多個單位,亦需要一些人員協助,有否預計要多少人手才足夠?另外,全民檢測方面,因為現時沒有「禁足令」配合,剛才都提到可能會有一些風險,但覺得「禁足令」可能不是一個現實的做法,其實中央有否建議過特區政府「封城」?政府有否考慮過這個方案?是否覺得不適合?另外提到全民檢測時,私營企業員工可能也要上班。員工不能上班時,其實會否視為無薪假或病假?如何處理?這些問題稍後會否交代?謝謝。
 
行政長官:正如你所說,是稍後交代,很多細化問題也是稍後請曾國衞局長交代,我盡量按着我剛才所說的作一些回應。
 
  第一,我剛才提到商界一呼百應,亦提出了很多參與抗疫的工作。基本上,我們不接收捐款,亦不接收物資,我們只是配套、配對。最好商界無論是捐物資或捐金錢,可以自行尋找非政府機構、慈善團體或自己的義工去做這些工作,因為我們已經有如此多工作要做,如果還要管理捐助和派發的事宜,這真的不是優先要做。我很感激商界做這些事,但請他們多走一步,自行考慮究竟他想捐一千萬元去做甚麼,譬如想買快速抗原測試就去買,現時市場並不缺乏;購入後想派發給弱勢社群,就去找非政府機構協助派發,所以我們對於商界的捐贈是這個立場,但如果他真的想我們協助配對,我們都願意,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先生負責統籌配對事宜,不過最好還是不用做這麼多配對。
 
  第二,現時已有兩批內地專家來港,一批是公共衞生專家,我們昨天已經公布他們很願意多留幾天,幫助衞生防護中心分析疫情的變化趨勢,因為他們實在是很富經驗、是國家級專家,所以我亦會爭取在這星期跟他們見面,了解他們如何看待香港疫情;第二批遲幾天抵港的是醫治專家,他們主要視察的是醫管局設施,看看現時治療方面情況。我留意到其中一位專家給了一些意見,其中有一件事很好——我留意到剛才醫管局的劉醫生亦有按照專家意見——專家建議每天的記者招待會應該多說一點關於重症或死亡個案的性質為何,不要只說一個數字,因為市民會害怕,亦不應只說年齡的range,如由十多歲到九十多歲,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多少歲,為何不能說清楚?今天就能說清楚多點,即是有一個很年輕,四、五十歲的,醫管局說其實這個人由院舍入院,是臥床、有病,於是市民就不會太擔心,以為很容易患上重症。你想像一下,現在有如此多個案,如果是重症,一定已經召喚了救護車送院,但剛才我給予大家的數字,今天在醫院,無論嚴重或危殆的個案,是49宗——在數以萬計的感染者中,佔49宗。這位治療專家說,除了懂得醫治別人,也要懂得告訴市民,究竟現正在醫治甚麼病人,或有甚麼病人醫治不了。這些意見非常好,我們一定會盡量汲取專家在內地如此豐富的經驗以管理好這場疫情。第三類未必是專家層次,是採樣員,即可能受過一些醫護訓練去做採樣員,因為我們真的不夠採樣員去做這麼多事。第四類是實驗室技術員,或香港稱為醫療化驗所人員。不同專業技術的人,只要香港提出,中央都很願意配合。
 
  第三,援建設施方面,現時安排是這樣的:我們找了土地,亦因為時間上要快,我們提出中央讓我們委託一個內地施工團隊負責,而中央已經委託了一間公司入場負責竹篙灣和啟德用地的工程,另外四塊新找到的——不計河套區,因為河套區更大——的土地,亦應該正在委託這間公司。河套區無論是建造社區隔離設施或臨時醫院,看來團隊可能是從深圳過來,因它位近深圳,一過河就是深圳,因此可能會安排深圳的施工團隊到來。但當然好像剛才《明報》記者所問,每次內地人員到來,如果涉及從事一些專業工作,有香港的專業和法律要求,但不要緊,我們都會處理這些法律的制肘,我們可以通過引用《緊急法》或其他方法,令這種中央為我們提供支援、讓內地人員馬不停蹄來幫助香港做事,不應再受到這種法律上的人為制肘,最重要把事做成,可以幫助香港盡快走出疫情。
 
  關於「全民強檢」和「禁足」,我剛才已經回答,我不重複,不過我在此清楚說明,中央沒有就我們任何一個抗疫措施發過指示,所以你留意,經常說特區政府負有抗疫的主體責任,中央只是不斷支持特區政府負上這個主體責任,因為中央很關心香港市民,因此不要說一個「封城」措施在香港會引起很多遐想;中央沒有其他要求,總之就是幫助香港,「你提出,我就幫助你;你需要甚麼,我就幫助你」,但當然我們在過程中有交換意見,就是如此。
 
  私營企業方面,因為檢測很短時間,尤其已經預約,可選擇在居住附近或上班附近的中心,我估計也是一個小時左右,但無論如何,我剛才都呼籲僱主,如果你的僱員去參加「全民強制檢測」,預約了時間,要離開一、兩個小時,就應該給予方便,如果連這樣都有勞資糾紛,要用法律處理,我認為不太成比例;但我剛才所說的三大勞資問題,須用法律解決,因為大家都不清晰,就是以檢疫為由申領病假紙,是否被視為一張合法的病假紙,還有不合理解僱,在這種情形是否不合理解僱。我們會通過修訂《僱傭條例》,讓僱主和僱員都有一個很確定的基礎處理他們的勞資關係。
 
記者:特首,你好,有幾條問題想問您。比如說,香港現在推行全民檢測,但是沒有提到要「禁足」,為甚麼不一早就推行全民檢測?第二條問題就是全民檢測中如果發現確診者,到時候香港有否足夠的隔離設施讓他們進行檢疫?是否意味着如果進行全民檢測,那時香港已經有足夠的檢疫設施?如果沒有,患者要在家中等候,那全民檢測的效果在哪?謝謝您。

行政長官:在這次這麼厲害的第五波新冠疫情,我可以說是沒有一個完美的方案,因為根本就不可能──香港作為一個有700多萬人的城市,突然每天有幾千人感染,要是用過去兩年的方案,即每個人要追蹤、要隔離、要進醫院,這並不可能。我們必須找一個適合香港的方法處理這次這麼大的公共衞生危機。現在我們的處理方法就是增強我們的能力,在中共的大力支持下不停地增加我們的能力,包括病毒檢測能力、實驗室化驗能力、採樣能力、提供更多社區隔離設施的能力,都不斷地在增強。例如在第五波疫情開始時,我們的隔離設施基本上就是竹篙灣,現在已經有接近20 000個酒店房間願意讓我們用作社區隔離,所以能力是不斷提升的,但在不斷提升的過程中,我們還是來不及安排每一宗確診個案進入這些設施。當然,從防疫的策略而言,隔離還是應該做的,我們不應把確診個案放在家中,尤其香港的家居環境不太理想,但在沒有辦法、他們還在等待進入醫院或社區隔離設施的時候,我們就要給他們足夠的支援,所以現時已經會向他們派發防疫包,裏面有一些快速檢測套裝或其他資訊;也設立了一條醫療查詢熱線,讓他們致電查詢他們的情況;也開設了幾間「指定診所」,又安排了免費計程車服務,把他們送到診所看病;也有一些很好的中醫安排了免費網上診治。全社會都在找方法,在他們等待進入社區隔離設施時提供一些非常好的援助;也希望他們也要保持個人警覺和衞生,不要感染家中其他人。
 
  我們在三月開展的「全民強制檢測」,當然是希望把受感染人士通過三次──不是一次──的「強制全民檢測」把他們找出來,那麼就有機會切斷病毒傳播鏈。目前,我們的設計──當然細化的方案還在做──無須大規模的所謂「禁足」,因為這又會引起更多問題,在香港有很多問題要處理,所以我常常說香港還是要找香港的方法,不能抄美國、英國,也不能抄內地,我們只能找最適合香港的方案去做。要是在全民檢測的時候找到一些陽性個案,希望到三月時我們的隔離能力應已大大提升,到時也比較有能力把他們隔離;要是個案太多,又會出現現在的問題──有30 000名確診人士仍在等,所以要加強他們在家居等候或隔離時的支援服務。總的來說,第五波疫情的規模實在太大,我們不能有一個萬無一失或完美的方案,但我們會盡最大努力保障香港居民的生命、身體健康。謝謝。
 
記者:特首,你好。想問今次全民強檢預計會花費多少公帑?另外,剛才你提到任期尾聲,你的意思是否即是無意競逐連任?有報道指日前韓正在深圳與特首你會面,中央是否不太滿意特區政府的抗疫表現?以及你有否表達是否想競逐連任的意願?謝謝。
 
行政長官:我不會回答第二個問題,我目前只有一件事情,便是打贏這場抗疫戰。我不會分心做或想任何其他事情。至於這樣大規模的「全民強制檢測」會花多少公帑,暫時未能計算,但將會是龐大的,所以我已要求財政司司長在明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預留更多款項支持抗疫工作。不只「全民強制檢測」,我們租用二萬個酒店房間,三個月的租賃期是以百分之百的入住率來付款,那是很龐大的開支。我們每日仍在進行很多其他工作,但開支不是一個限制,只要香港能夠走出這一波疫情,我對香港的未來充滿信心,這些花了的錢可以賺回來。現時最重要的不是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這是無價的。特區政府不會吝嗇任何開支以決定我們應做的工作,應做的工作便做,花了的錢我們會在每一年的《財政預算案》爭取回來。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答問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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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添馬政府總部會見傳媒。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添馬政府總部會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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