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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二節)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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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二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第二節:「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升管治效能)的致辭全文︰

主席:

  《香港國安法》訂立,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新的里程碑。自《香港國安法》於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實施後,保安局和警務處連同其他相關紀律部隊積極依法採取多項執法行動,成功防範和制止不少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行為。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截至目前,共167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被警方拘捕,當中105人已被檢控,另有五間公司亦因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被檢控。其中主要執法行動包括:

(一)拘捕危害國家安全的領頭人物黎智英以及相關同謀人,有效防止他們繼續濫用新聞自由,從事反中亂港勾當,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社會穩定。有關行動亦令他們的洗腦機器《蘋果日報》停止運作,而壹傳媒集團亦已被法庭正式頒令清盤;

(二)拘捕涉嫌串謀通過「35+」計劃操控選舉,以取得香港特區立法會的大多數議席,意圖癱瘓並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的多名涉案人士,當中47人已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三)全力打擊本土恐怖主義,自二○一九年的「黑暴」至二○二一年底,執法部門共偵破超過20宗涉及爆炸品、槍械或彈藥的案件;當中涉及六支真槍;以及19宗涉及爆炸品,包括外國恐怖襲擊常用的炸藥TATP。警方亦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該團夥企圖於鐵路、法庭等公眾地方發動炸彈襲擊以圖達致一些政治目的,罔顧市民大眾生命安全;

(四)激活現有法例:包括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積極打擊「軟對抗」的行為,例如起訴透過發表「羊村系列」兒童漫畫,美化暴徒和逃犯,以煽動兒童憎恨政府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成員。此外,我們亦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行使《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下的相關權力,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帶來危害國家安全風險的「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以及

(五)善用《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賦予的執法權力,以防止和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凍結總值超過11億元的罪行相關財產,包括現金、物業和股票。

  此外,眾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亦相繼自行解散或停止運作。上述的執法行動,顯示現有《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本地法例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方面發揮成效。

  這些成效得來不易,我們不會掉以輕心,更需要居安思危。我們會時刻審視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兩項:

(一)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基於零和博弈思維,公然於不同領域以中國為針對目標。外部勢力亦利用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獨特環境,試圖通過屬間諜性質及其他活動,不斷干擾和抹黑特區事務,意圖危害國家安全,並利用媒體、文化藝術等軟對抗方式,繼續試圖危害我們的國家安全。隨着中國的經濟和國力不斷發展,預料有關間諜、軟對抗及其他試圖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行為不會停止;及

(二)本土恐怖主義活動,包括「孤狼式」襲擊及以小組形式,例如「光城者」等所帶來的威脅會仍然持續。尤其是去年「七一」刺警案顯示「孤狼式」自殺襲擊在香港會發生;而「光城者」的案件,更加顯示本土恐怖主義分子已轉趨行動化。

  為應對上述風險,特區政府會採取一系列策略,繼續加強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一)就情報方面,我們會加強國家安全及反恐情報收集及分析,特別是網上資訊及反間諜情報,同時會加強與國家不同的組織及機構的信息和情報共享與交流;

(二)嚴正執法:包括繼續針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和組織展開深入調查、特別是他們的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

(三)紀律部隊全面協作,以支援警隊的工作,包括:海關會繼續加強針對槍支彈藥及危險品入口的行動;入境處(入境事務處)會繼續加強入境及簽證審批把關的工作;懲教署會繼續加強在囚人士的管理及情報工作;消防處會繼續防範危險品被盜用及濫用;以及政府飛行服務隊會繼續提供全天候行動支援;
 
(四)其他政策局和部門共同協作:按《香港國安法》第三條和第六條的要求,特區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門會共同推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例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過《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落實預付儲值卡實名登記制度,以及透過實施《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和更新的《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把國家安全列入為電影檢查的考慮因素之一;

(五)提高國家安全意識:透過包括《香港國安法》網上展覽、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動、跨部門反恐專責組等方面的宣傳,以及繼續推廣警隊國家安全熱線的舉報等,提高市民維護國家安全意識。國安處(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舉報熱線自推出15個月來,已收到超過23萬條訊息,這些舉報對我們的調查工作十分重要;

(六)立法方面:我們現積極推展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工作,以盡快履行《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下的憲制責任。我們會透過檢視過往的研究資料、《香港國安法》及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內容、相關實施經驗及法庭相關裁決、國家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律及實踐經驗、香港近年的實際情況等,制定有效和務實的方案,致力爭取在今屆政府完結前展開諮詢工作,並在下半年把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此外,加強香港的網絡安全對維護國家安全以及建構一個安全的營商環境均非常重要。香港現時雖然有法律條文處理與網絡安全相關的個別違法行為,但並沒有針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的相關法例。近年網絡攻擊增加,對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帶來重大挑戰。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系統一旦受到網絡攻擊的騷擾或者破壞,可能會嚴重危害經濟、民生、公共安全以至國家安全。因此,我們有必要加強網絡安全,通過立法方式清晰訂定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包括:建立防範管理體系;制定網絡安全計劃;對資訊系統、資訊網絡或電腦系統作出安全評估;草擬事故應變計劃;定期進行網絡安全事故演習;及建立網絡安全事故通報機制等。政府會就立法訂定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進行準備工作,目標是在今年内展開公眾諮詢。
 
  各位議員,在此我十分感謝大家對保安局工作的支持。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