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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為資助出售房屋計劃引入漸進式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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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學鋒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行政長官早前表示,會研究在資助出售房屋引入漸進式按揭,即買家在購入單位的首十年,只需以樓價的一半為基礎,支付首期及按揭供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漸進式按揭對未來五年資助出售房屋帶來多少額外需求;該額外需求連同《長遠房屋策略》(《長策》)原先推算的公營房屋需求,與《長策》預計實際能供應的公營房屋單位數目相差為何;

(二)鑑於現時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的售價訂為巿值約五折,而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亦為該類物業提供按揭擔保,居屋業主的經濟負擔較私樓業主為少,政府會否考慮延長居屋按揭的擔保期(例如延長至360個月),以取代引入漸進式按揭;

(三)有否評估,引入漸進式按揭對房委會的財政所帶來的影響,以及會否影響到其現金流,從而對為落實《長策》而訂定的建屋計劃造成壓力;

(四)有否評估,漸進式按揭會否對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業權的完整性造成影響;及

(五)有否就漸進式按揭諮詢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及銀行界的意見;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學鋒議員的提問,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豐富置業階梯,協助市民置業是現屆政府房屋政策的重要元素之一,而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亦一直支持和配合政府落實各項房屋政策和措施。現時,房委會與部分銀行及財務機構已簽訂「按揭保證契據」,為出售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和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單位作按揭擔保。根據「按揭保證契據」,房委會已向這些銀行及財務機構提供長達30年(即360個月)(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算)的按揭還款保證期。另外,居屋和綠置居買家承造按揭時,白表買家只需付樓價百分之十作首期,而綠表買家則只需付樓價百分之五作首期,大大減輕他們首次置業時的財政負擔。

  漸進式按揭這建議由一社會企業就其發展項目提出。據我們了解,該社會企業建議其發展項目的單位成交時,買家只需就樓價的一半承造按揭支付首期和按揭供款;餘下的一半樓價,則可於成交後十年內,分階段承造按揭並供款。這個建議的目的和構思,是希望透過漸進式供款,減低業主在置業初期的供樓負擔。業主在購入單位後,隨着經濟收入有所增加,逐步承造更大按揭,漸進式地增加每月供款。換言之,如採用漸進式按揭,在置業初期,每月供款的金額會較現時普遍採用的每月定額供款的按揭計劃低;而在還款期後段時間,業主的供樓負擔(包括每月還款額和利息)將會逐步增加。

  房委會對任何可協助中低收入家庭置業的建議一直持開放態度。漸進式按揭可為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讓他們按其需要選擇合適的按揭模式。另一方面,房委會亦需考慮延遲收取部分售樓收益對其財政和現金流的影響、業權上的法律問題、業主中途出現財政困難如何處理等。我們會密切留意該建議的執行細節,並與相關的持份者(包括銀行、財務機構和金融監管機構)溝通,探討房委會套用該建議的可行性。

  資助出售單位的需求受多方面的因素影響,包括經濟環境、市民的置業意欲和負擔能力等。由於漸進式按揭是一項新建議,細節尚未落實,現時難以評估此建議對未來資助出售單位需求的影響。

  多謝主席。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