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加快興建公營房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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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江玉歡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回覆本會議員於二○二一年六月二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的質詢時表示,將一幅「生地」(即未有明確發展規劃的土地)變成「熟地」(即可動工的土地)需要最少六年,因為當中涉及有關技術可行性研究、改劃土地用途、尋求撥款批准、收回土地、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等程序(建屋前期程序)。其後興建單位(建屋程序)則需要另外四至五年。就加快這兩類興建公營房屋的程序,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委任一名高級政府官員或成立一個督導委員會,監督該等涉及各個政府部門及法定團體的建屋前期程序,以縮短所需的六年時間;

(二)鑑於現時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領導層有緊密關聯,而房屋署擔當房委會的執行機關,以及房委會有其本身的小組委員會規劃和監察公營房屋項目,政府會否在其供下屆政府考慮的政府架構重組方案(架構重組方案)中加入:

(i)檢討房委會的組織架構及其與運房局和房屋署的關係、

(ii)委任一名高級政府官員或成立一個督導委員會,監督公營房屋項目的所有建屋程序,以及

(iii)參考市區重建局的做法,為房委會委任一名專責的行政總監,以縮短建屋程序所需的四至五年時間;及

(三)會否在架構重組方案中加入委任一名項目經理,由公營房屋項目的開始至完成期間,統籌上述兩類程序,以加快興建公營房屋的程序?

答覆:

主席:

  就江玉歡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發展局及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一直以最大的決心,持之以恆積極覓地建屋。就此,政府內部各層級及不同政策局和部門均加大力度推進有關加快土地及房屋供應的工作。當中,正如二○二一年《施政報告》中所述,發展局與運輸及房屋局會按行政長官要求,就預計於二○二七/二八至二○三一/三二年度的五年期內完成的公營房屋項目按季提交進度報告。如交付已平整土地建屋的時間或建屋進度未如理想,行政長官會親自作出指示。

  此外,發展局正與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包括律政司,檢視土地發展相關法例下的法定程序。發展局計劃於今年三月就具體建議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爭取年內提出立法修訂建議。

  在現行的體制框架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是負責制訂及推行公共房屋計劃的法定機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及房屋署署長分別擔任房委會的當然主席及副主席。此外,運輸及房屋局轄下的房屋科一向是以「局署合一」的模式運作,由常任秘書長兼任房屋署署長一職。

  房委會轄下設有六個常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不同範疇的政策,並監督推行情況。就監察公營房屋的發展,策劃小組委員會會審議與公營房屋發展及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下有關的工程計劃的經營可能性,並通過把土地納入發展計劃內;建築小組委員會會審議項目預算及設計和監察五年期房屋建設計劃內項目的進度,並作定期檢討;投標小組委員會會審議並決定所有與採購、投標和報價有關事宜。

  房屋署轄下的發展及建築處負責支援房委會及其轄下的常務小組委員會推行和監察房屋建設計劃,以及規劃、設計和建設公營房屋發展。當政府將相關公營房屋用地交付房委會後,發展及建築處會在規劃、設計和建設公營房屋發展階段執行項目管理職責。房屋署會繼續與相關政府部門協作,務求增加及加快提供公營房屋單位。

  至於政府的架構重組,政府於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向立法會發出的文件提出,現屆政府建議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為兩個政策局,即運輸及物流局和房屋局。房屋局將專責處理房屋事宜,包括公營房屋項目,房屋局局長將專注督導房委會/房屋署落實現屆政府一系列的房屋新措施,並與其他公營機構,包括香港房屋協會、市區重建局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聯繫。此外,根據政府架構重組方案,財政司司長作為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主席,可以進一步強化房屋局和發展局之間的統籌。

  建議重組方案的目的是處理政策局的政策職能分工及相應的部門職能在局與局之間的調動,涉及的新職位應主要局限於建議新設的政策局所須的額外局長及其辦公室人手。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