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四題:小學中高層的人手及薪酬
*****************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朱國強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於二○一九年三月向政府提出18項配合建立推動教師專業階梯的建議,當中有關「理順公營小學校長及副校長的薪酬和改善中層管理人手」的建議(該建議)仍未落實。有小學教師反映,教師全面學位化落實後,小學中層職位沒有相應增加,導致行政管理人員不足,很多教師更需身兼數職,影響教學質素。另一方面,目前小學中高層職級的薪酬架構不合理,例如(i)工作繁重的小學副校長的起薪點為總薪級表第34點,僅高於小學學位教師的第30至33點;(ii)小學一級校長與二級校長的部分薪點重疊,而且二級校長的起薪點為第35點,僅與中學高級學位教師的起薪點(即第34點)相若;以及(iii)開辦11班或以下小學的校長,其職級僅為高級小學學位教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上屆本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的有關會議取消後,教育局未有再次向財委會提交有關該建議的撥款申請,教育局會否向本屆財委會提交有關撥款申請;及
 
(二) 對於目前開辦班數較少的小學,教育局會否考慮提升該等小學校長的職級至二級校長,以挽留人才?
 
答覆:
 
主席:
 
  為提升教育質素,本屆政府在過去四年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涵蓋整個教育系統,累積投放超過135億元經常開支。此外,政府亦就優質教育設立八個專責小組進行深入研究,當中,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於二○一九年三月提交的報告,建議建立教師專業階梯、落實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優化學校管理層職級等。在涉及小學的優化措施當中,我們已由二○一九/二○學年起,全面推行教師職位學位化,並鼓勵學校豐富學位教師的工作內涵,讓他們能涉獵多樣化的專業職務配合專業成長,積極主動參與和支援學校發展。此外,由二○二○/二一學年開始,在核准開辦18班或以上的小學,可提升一名小學學位教師至高級小學學位教師,擔任副校長職位,分擔副校長的工作;以及由二○二○/二一學年開始,建立教師專業階梯,為新入職教師及在職教師提供有系統的培訓,並優化教師晉升的培訓要求,以提升他們的專業素養及專業能力。
 
  就朱國強議員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  加強公營小學中層管理人手和理順公營小學校長及副校長的薪酬是專責小組提出的兩項建議,而有關建議是專責小組經過長時間討論,參考了不同持分者的意見,並與業界商討而得出的。專責小組考慮到多年來在小學推出多項教育措施(例如價值觀教育、照顧學習差異、支援非華語學生學習、融合教育、全校參與學生𨍭導等),有需要加強中層領導。此外,自一九九三年起推行小學全日制,以及由二○○三/○四學年起實施的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均大幅增加小學校長和副校長的工作量和職務的複雜性。然而,校長的薪酬一直按從前半日制小學的標準釐定,而一級小學校長和二級小學校長薪級重疊,副校長與二級校長亦有薪級重疊,確實是未能適當地反映現時該些職級所肩負職責的重要性和複雜性。
 
  同時,專責小組亦考慮到小學和中學在課程的廣度和深度以及參與相關公開考試的要求、學生培育的重點及生涯規劃的輔導模式等皆有所不同,不宜直接比較中、小學的校長及中層領導的薪酬,但認同應收窄兩者的薪酬差距,以吸引人才從事小學教育,有利小學的長遠發展。若有關建議獲得通過,副校長與二級校長的薪級,便不再重疊。至於小學一級校長與二級校長的薪酬,我們經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政府的財政承擔、有關建議對公務員體系的影響等,認為兩者薪酬可以重疊,而現時的建議將重疊的範圍由兩個增薪點收窄至一個增薪點,一方面能合理地反映兩者工作複雜程度的差別,同時亦有助減低薪級建議增幅所帶來的影響。
 
  教育局已在二○一九年徵詢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並且分別在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和六月十一日諮詢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和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並取得委員會的支持。有關撥款事宜原定於二○一九年七月五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然而,會議因社會動亂而取消。
 
  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社會環境由亂轉治,教育局亦一直跟進上述建議,並積極爭取各界的支持。我們已建議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在三月討論這事項,並盡快提交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審議,希望得到各位委員的支持,使有關建議能早日落實。
 
(二)  開辦11班或以下的公營小學規模較小,中層管理由主任級教師擔任,並由校長領導學校的日常運作,故教學人員架構由基本職級教師、主任級教師及校長三個層階組成,而相應的職級(以學位教師職位而言)分別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小學學位教師及高級小學學位教師。在人手方面,我們已在過去兩年實施優化人手的措施,除了全面推行教師職位學位化,開辦11班或以下公營小學的課程統籌主任職位,已由助理小學學位教師職位或課程統籌津貼提升為小學學位教師職位,以加強支援規模較小的學校的課程領導工作。此外,若改善學校中層管理人手的建議獲得通過,所有小學(包括規模較小者)將有更多主任級教師承擔學校管理職務;而理順公營小學校長和副校長薪酬的措施亦同樣惠及小規模學校的校長。現時並沒有考慮提升這些較小規模學校校長的職級。
 
  我們期望隨着落實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以及改善學校管理層的人手及薪酬安排,學校能進一步善用其人力資源,加強學校的領導工作,因應社會的發展和需要,自小培養學生的正面價值觀、國民身份認同,以及大力推動國家安全教育,並加強教師的專業發展,以提升整體教師團隊的專業能量和學校效能,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