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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遙距營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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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企業負責人向本人反映,他早前在遙距營商計劃下獲發資助,以引入資訊科技項目營運業務,並從該計劃的秘書處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公布的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參考名單中選取供應商。然而,他因供應商未能按合約提供遙距營商的資訊科技服務而蒙受金錢損失。他隨後分別向創新科技署和生產力局作出投訴,但不獲受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該計劃推行至今,當局共收到多少宗對供應商的投訴,並按投訴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當局有否就第(一)項所述的投訴進行調查;如有,詳情為何,包括進行調查涉及的人手編制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自該計劃推行至今,有否供應商因表現差劣而被追究責任或從上述參考名單中剔除;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在供應商未能按合約提供服務的情況下,當局會否考慮不向有關企業追討已發放的資助,以減輕其損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創新科技署(創科署)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有時限的遙距營商計劃(計劃),旨在資助企業採用資訊科技方案,在疫情期間繼續營運和提供服務。創科署委托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計劃的秘書處。

  計劃在二○二○年五月四日至六月六日接受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服務供應商)申請列入參考名單,設立參加名單的目的僅為申請資助的企業提供相關市場資訊作參考之用。企業是否選用參考名單上的服務供應商並不影響其申請資助的結果,他們可按照自身需要揀選合適的服務供應商。截至二○二一年六月,參考名單上共有3 097間服務供應商。

  在二○二○年五月十八至十月三十一日申請期內,計劃共接獲逾38 000宗申請,所有資助申請的審批工作於二○二一年一月完成,約35 000宗申請獲批。其中超過25 740宗獲批申請落實項目,涉及總資助額約17億元。截至今年二月十四日,約20 000宗申請已完成項目。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至(三)由於企業對計劃的反應非常踴躍,秘書處當時首要的工作是盡快處理收到的申請,讓企業可以盡早落實計劃。自計劃推出以來,創科署和秘書處曾收到有關審批時間、資助金額、服務供應商等不同種類的投訴。創科署和秘書處在收到投訴後,會盡快安排秘書處職員跟進有關申請個案,並根據計劃的《資助申請指南》和相關資助協議處理,為申請企業提供適切的協助。
 
  秘書處負責處理查詢和投訴的人手編制為16人,現時已完成處理約98%的投訴,秘書處未有備存投訴分類統計數字。一般而言,如投訴涉及服務供應商,秘書處會同時檢視與同一服務供應商有關的其他申請,進行抽樣檢查。秘書處過往曾發現數個個案異常或有可能涉及違法行為,已向創科署匯報及向執法機構舉報。
 
(四)在計劃下,申請企業須按照資助協議所列明的條款推行項目;如申請企業未能符合相關條款,政府及秘書處可要求申請者歸還全部或部分已發放資助的款項,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一般而言,申請企業與其服務供應商之間的合約或協議屬私人合約關係,創科署和秘書處不便介入。申請企業在與服務供應商訂立合約時,應確保合約條款能有助落實計劃項目,並保障雙方的利益。

  為了解企業落實項目的情況,秘書處早前向部分已屆期限但尚未提交最終報告的申請企業進行問卷調查。當問卷調查完成後,創科署和秘書處會採取合適的跟進行動。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