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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三月十四日起擴展至新入住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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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日前宣布決定將「疫苗通行證」擴展至涵蓋所有新入住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作長期住宿的住客,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二月四日)表示,所有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將於三月十四日開始實施有關安排。
 
  由三月十四日開始,所有新入住院舍的長期住宿(即不包括緊急或暫托住宿)住客,除非持有醫生簽發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外,必須已最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方可入住院舍;只接種了第一劑新冠疫苗的新入住院舍住客仍須在該接種日起計的八星期內(包括首尾兩天)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方可繼續居於院舍。
 
  由於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住客一旦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其健康和生命會受到嚴重威脅,因此,政府一直呼籲院舍住客盡早接種新冠疫苗,並推行院舍外展接種安排及「主動評估-接種」計劃。社署呼籲各院舍經營者/主管與新入住院舍住客簽訂入住協議及安排住客入住院舍時,務必遵照上述「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以確保防疫屏障在院舍得以建立,保障住客的健康。
 
  因應上述新措施及為確保所有院舍遵從有關規定,社署已分別於《安老院實務守則》及《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加入相關條文,條文將於三月十四日起生效,所有院舍均須嚴格執行。
 
  政府會繼續不時檢視各項防疫抗疫措施,並因應疫情發展就有關政策及相關安排作出調整。
 
2022年2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