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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致力打擊非法銷售來歷不明肉類及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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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障食物安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在一月二十五日及今日(一月三十一日)於荃灣採取突擊行動,巡查二陂坊一帶的雜貨店,打擊非法銷售來歷不明肉類及家禽情況,以確保市面上出售的肉類及家禽符合相關的法例規定。
      
     在兩次行動期間,食環署發現五間雜貨店未有牌照售賣肉類及家禽,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規例》),已向有關雜貨店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食環署在該五間處所檢獲約210公斤沒有有效衞生證明書的肉類及家禽,並已銷毀。

     根據《規例》,除非獲得食環署署長批出的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經營新鮮糧食店。根據《規例》,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本地生產或進口,必須適宜供人食用,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備存食物進出紀錄的規定,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發言人補充:「食環署會作定期巡查,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以打擊非法銷售來歷不明肉類及家禽情況,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如發現有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