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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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委任吳少梅、溫佩麟和何淑瑛為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的新委員。此外,常委會六位現任委員周冠英、杜珠聯、Jason Karas、林欣琪資深大律師、吳港平和黃詠詩,亦獲再度委任。
 
  所有委任為期兩年,由二○二二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一月三十一日)表示:「常委會憑着各委員的專業知識,就改善香港的公司法提供寶貴意見,強化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他補充說:「我們衷心感謝卸任的李惟宏、沈施加美和鄧宛舜在過去六年對常委會所作出的寶貴貢獻。」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修訂,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由二○二二年二月一日起,常委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莫樹聯資深大律師(主席)
陳錦榮
周冠英
鍾慧賢
杜珠聯
何超平
何淑瑛
Jason Karas
林欣琪資深大律師
劉殖強教授
馬琳
吳港平
吳少梅
丁煒章
華焯琪
溫佩麟
黃詠詩
 
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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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翊庭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主管
 
簡賢亮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特別顧問
 
李曈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律服務部副首席律師
 
徐麗貞   
署理公司註冊處處長
 
麥錦羅   
破產管理署署長
 
許澤森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務事務)
 
王凱琹
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



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