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防止虐待兒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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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永杰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香港保護兒童會於上月十七日懷疑轄下童樂居發生多宗虐兒事件,但於上月二十一日才將事件通報社會福利署及報警。該會其後於本月初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全面審視事件及涉事機構的管治和運作。關於防止虐待兒童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訂立機制,在對涉嫌管理失當的幼兒照顧服務機構作出調查時,安排其他機構或人士暫時接管由其提供的服務,並對查明管理失當的機構作出懲處(例如除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提供幼兒照顧服務的團體或機構有否制訂(i)員工、義工和照顧者的行為守則、(ii)處理投訴機制,以及(iii)處理懷疑虐兒事件的制度;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制訂幼兒工作員的黑名單,禁止有施虐紀錄的幼兒工作員從事相關行業;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i)就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及忽略兒童個案的機制盡快制定法例,以及(ii)接納法律改革委員會就制定「沒有保護罪」的建議,以保護兒童免受虐待;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早前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發生懷疑虐待兒童事件,政府已即時採取連串跟進行動。由於執法和規管機構仍就事件進行調查,不排除會有進一步行動,而部分個案亦已進入司法程序,政府不宜就個別事件作出詳細交代。

  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三)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是一所根據《幼兒服務條例》(第243章)註冊的留宿幼兒中心,必須遵從相關法定要求和《學前機構辦學手冊》訂明的各項規定營運。為監察及確保幼兒中心持續遵守相關法規,社會福利署(社署)會定期在日間和晚間派員到此類幼兒中心進行突擊巡查,並會按個別幼兒中心的情況加密巡查頻次。

  二○二一年十二月,童樂居有職員涉嫌虐待院舍內的兒童。警方即時展開調查、拘捕涉事職員及落案起訴。社署亦即時採取連串跟進行動,以確保中心的運作符合保護兒童及服務質素的要求。接獲香港保護兒童會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通報事件後,社署立即要求機構向警方報案,並協助機構安排相關兒童入住醫院接受檢查;派出臨床心理學家、護士、社工等組成的跨專業團隊前往童樂居進行調查及視察其運作,檢視有關的工作紀錄,並逐一觀察中心內70名兒童的行為、健康和情緒狀況,確保他們情況穩定。其後,社署與香港保護兒童會的執行委員會及管理層會面,表達署方高度關注事件,並聽取機構匯報事件及跟進工作,同時要求機構採取相應措施加強對前線員工的督導及監察,確保中心內的兒童得到適切照顧。

  與此同時,個案社工持續評估兒童的家庭狀況,以及他們面對的危機及其需要,從而為他們制訂合適的照顧方案。社工亦定期探訪兒童,與家屬和童樂居職員緊密聯繫,了解兒童的情況和家屬的意見,確保兒童獲得適切的照顧。社署每天不同時段突擊巡查童樂居,持續評估該幼兒中心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和服務質素標準,並敦促機構即時採取適當的措施,確保中心的運作符合有關要求。

  社署自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派遣專隊進駐童樂居,成員包括社工、護士及具備監管幼兒中心經驗的人員,每天駐守該幼兒中心,實地密切監察中心的日常運作,確保中心的運作符合服務質素及切實執行有效的改善措施,保障兒童得到妥善照顧。專隊會運作至童樂居的改善方案和運作情況符合社署要求。

  社署已就今次事件向香港保護兒童會發出書面警告及糾正指示,提出改善方案,並已要求機構在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或以前提交檢討報告,包括重新檢視機構內部的管理機制、持續監察職員操守等,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社署剛於一月二十五日收到該報告,會仔細檢視並決定下一步行動。視乎報告內容及調查結果,社署不排除根據法例採取相應規管行動的可能性。另外,如社署署長認為個別幼兒工作員不再適合擔任照顧幼兒的工作,可將有關人士從註冊中除名。

(二)受資助的福利服務單位須按「服務表現監察制度」定期提交報告,以符合《津貼及服務協議》的相關要求,包括基本服務規定、服務質素標準及服務量/服務成效標準的要求,制訂有效的處理投訴機制,並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此外,社署聯同相關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及有關專業人士制定了《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供不同的專業人士參考,以便遇到懷疑虐兒個案時可採取所需行動。社署正全面檢視童樂居的監管機制及跟進多方面工作,包括加強員工持續培訓、加強巡查、優化指引、提高員工處理懷疑虐兒的知識和敏感度、考慮邀請獨立人士一起視察服務單位等。

(四)行政長官在二○二一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會推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須承擔強制舉報責任的專業工作者會接受適當培訓,以提升他們及早發現和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的能力。政府的目標是在二○二三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政府亦正考慮如何推展法律改革委員會在二○二一年九月發表的《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報告書中所提出的建議。



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