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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的「對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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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僱主可使用其為僱員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支付的供款的累算權益,抵銷他須向有關僱員支付的法定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對沖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二○○一年至今,每年有關對沖安排的申索款額為何;

(二)取消對沖安排工作的進展(包括向本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的確實日期),以及預計新規定何時生效;及

(三)有否計劃向各持份者詳細解釋取消對沖安排的方案,以協助他們清楚理解新規定的細節,從而減少日後可能產生的爭議和誤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後,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從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受託人獲得的資料,以強積金計劃成員帳戶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涉及的金額表列如下:
 
年份 以強積金計劃成員帳戶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涉及的金額(百萬元)
二○○一(由七月一日起)(註) 166
二○○二 750
二○○三 1,174
二○○四 1,268
二○○五 1,429
二○○六 1,634
二○○七 1,743
二○○八 1,876
二○○九 2,587
二○一○ 2,103
二○一一 2,332
二○一二 2,270
二○一三 2,678
二○一四 3,006
二○一五 3,354
二○一六 3,855
二○一七 4,302
二○一八 4,395
二○一九 4,677
二○二○ 5,718
二○二一(截至九月三十日) 5,423
註:強積金受託人自二○○一年七月起向積金局提供以強積金計劃成員帳戶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涉及的金額。

(二)自行政長官在二○一八年十月宣布取消「對沖」的優化安排後,政府一直全力進行籌備工作,包括草擬法例及推展配套措施。我們須修訂《僱傭條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等八條現行與「對沖」安排相關,或包含取消「對沖」後須相應修訂的條款的法例/附屬法例。至於配套措施方面,我們須草擬新法例,以推行專項儲蓄戶口計劃。我們亦積極與積金局跟進在「積金易」平台建立支持專項儲蓄戶口計劃的功能,以及構建支援專項儲蓄戶口日常營運的後端資訊科技系統等。此外,政府亦於二○二一年十月公布優化政府資助計劃,為僱主(特別是中小微企)提供更佳支援,以協助他們適應政策轉變。商界及社會普遍歡迎優化政府資助計劃。

  現時,政府已完成草擬取消「對沖」安排的條例草案。我們計劃在今年二月初先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簡介草案的內容,然後在同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至於專項儲蓄戶口計劃,我們會在敲定立法建議後諮詢主要持份者的意見,然後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我們會於立法會通過相關條例草案後,以及「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時,實施取消「對沖」安排。目前預期「積金易」平台最早將於二○二五年全面運作。

(三)自政府宣布取消「對沖」安排的政策方向後,勞工及福利局/勞工處已會見主要商會、僱主機構、勞工團體等解說優化建議。我們曾分別於二○一八年十月和十一月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進行簡報,並於二○二一年四月提供取消「對沖」安排的進一步詳情。在二○二一年十月公布優化政府資助計劃後,我們曾與持份者,包括勞顧會、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僱主機構、勞工團體及政黨會面進行解說,加深他們對優化資助計劃的理解。我們將於二○二二年二月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簡介取消「對沖」的條例草案,稍後也會就專項儲蓄戶口計劃的執行細節,諮詢主要持份者(包括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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