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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消費物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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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統計處)今日(一月二十日)公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2.4%,較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的相應升幅(1.8%)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1.4%,亦較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1.2%)為高,主要是由於外出用膳及外賣費用和電力費用升幅擴大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為1.0%,而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則為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升幅均為0.1%。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3.0%、2.2%及2.0%,而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2%、1.7%及1.5%。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5%、1.3%及1.4%,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1.2%、1.1%及1.2%。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別為2.5%、0.4%及0.1%,而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均為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止的三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別為0.1%、0.1%及0.0%,而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升幅則均為0.1%。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上升54.2%)、衣履(上升8.7%)、交通(上升4.1%)、外出用膳及外賣(上升3.7%)、耐用物品(上升2.1%)、基本食品(上升1.9%)、雜項服務(上升1.0%)和煙酒(上升0.6%)。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雜項物品(下跌1.1%)和住屋(下跌0.5%)。

  在二零二一年第四季,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2.0%,而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2.5%、1.8%及1.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2%、1.2%、1.1%及1.3%。

  二零二一年全年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前一年上升1.6%,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9%、1.0%及0.9%。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0.6%、0.8%、0.4%及0.6%。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升至1.4%。外出用膳及外賣費用的按年升幅因去年同期出現第四波本地疫情導致比較基數較低而擴大。能源相關項目價格的升幅進一步加快,個別主要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例如衣履和交通)的價格升幅亦較為顯著。不過,其他主要組成項目承受的價格壓力仍然溫和。二零二一年全年合計,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平均為0.6%。

  展望將來,由於環球通脹高企和物流因疫情而受到干擾,外圍價格壓力或會進一步增加。然而,由於本地新一波疫情對部分與消費相關活動造成影響及本地成本壓力仍然有限,短期內基本通脹應會大致維持受控。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

進一步資料

  表1列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的消費物價各類別指數及按年變動率。表2列載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時間數列及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的相應變動率。參考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情況,可幫助辨析消費物價的最新趨勢。表3列載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在最近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的相應時間數列。圖1則顯示原來及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率,以及基本通脹率。

  更詳盡的消費物價指數數據(包括按年比較、按月比較、經季節性調整的數列及「按目的劃分的個人消費分類」的消費物價指數)備於月報中,用戶可以在統計處網站下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月報》(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60001&scode=270)、詳盡的消費物價指數時間數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1&scode=270)、「按目的劃分的個人消費分類」類別的消費物價指數時間數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2&scode=270)及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的消費物價指數時間數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3&scode=270)。

  統計處在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首次公布以二零一九至二零年為基期的消費物價指數新數列,該數列是根據在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期間進行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所得的開支模式編製。新數列取代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為基期的舊數列,用作分析消費物價變動。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統計月份(即本統計月份)之後,統計處將停止編製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為基期的舊消費物價指數數列。每五年進行「住戶開支統計調查」及重訂消費物價指數數列的基期,是香港沿用已久的做法。新和舊的消費物價指數數列在近月均顯示相若的趨勢。

  有關消費物價指數的查詢,可與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聯絡(電話3903 7374或電郵cpi@censtatd.gov.hk)。
 
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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