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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放生及餵飼野生動物對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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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放生動物活動越趨普遍及高度商業化。部分動物被放生後,因不適應環境受傷或死亡,或成為入侵物種,威脅本地自然生態系統。此外,有愛護動物團體關注,近年白鴿、猴子和野豬因人為餵飼在香港出現非自然增長,部分該等動物逐漸習慣於市區接近人類以獲取食物。該情況除了影響環境衞生,亦增加疫症傳播的風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法例規管放生動物活動;如有,詳情為何,以及有否檢討有關法例能否有效規管有關活動及行業;如沒有相關法例,會否仿效台灣地區當局的做法,立法禁止未經許可的放生動物活動,以免動物被放生後需要承受痛苦,以及對自然生態構成影響;

(二)鑑於最近不少野生動物(尤其是野豬和猴子)闖進市區並對市民造成滋擾,政府會否盡快制定特定法例禁止餵飼野生動物,以免對環境及抗疫工作構成負面影響;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市民表示,對非法餵飼野鴿情況感到非常困擾,並質疑對餵飼野鴿弄污公眾地方的人士發出1,5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欠缺阻嚇作用,政府會否加強罰則,以提高阻嚇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經諮詢環境局後,我現就問題回覆如下:

(一)現行法例並無禁止放生活動。然而,不當地放生動物,包括放置動物於不適合生存的環境,可能會影響該些動物的存活。若放生的物種屬外來或與本地生態不協調的物種,有可能會與原生物種爭奪資源,對本地生態造成負面的影響。因此,政府並不鼓勵市民自行放生動物。

  根據現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條例》),任何行為如涉及殘酷對待動物,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為了讓本港動物的福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政府建議修訂上述《條例》,包括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士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罪行的罰則等。政府計劃在上述《條例》內明確指出將動物放到不合適的環境中以致動物受到痛苦為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政府現正進行法例草擬的工作,以期二○二二年上半年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簡介擬議修訂。

  政府認為加強公眾教育,提升市民對放生活動的關注及提醒他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以免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至為重要。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與關注放生活動的組織合作,包括透過海報等宣傳品,教育市民放生活動可能帶來的影響,提醒市民在參與放生活動前必須謹慎思量。漁護署亦呼籲公眾考慮以其他善行代替放生活動,例如植樹、捐贈支持野生動物救護團體或環保組織,協助本地物種的救護及保護牠們的棲息地,及參與相關義工服務等。漁護署會繼續夥拍關注放生活動的團體推動有關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餵飼野生動物方面,《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已載列相關法律條文及所需權力以禁止在指明地方餵飼野生動物。現時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的部分地區、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鄰近大埔道之郝德傑道地區,以及大埔道琵琶山段,已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被指明為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地點(禁餵地點)。漁護署人員會定期巡邏禁餵地點,如發現有人違例餵飼野生動物及有足夠證據,便會提出檢控。漁護署會因應實際情況,不時檢視在禁餵地點巡邏及有關執法的安排,包括在有需要時加派人手於晚間及假日進行執法工作及突擊行動,以及與相關部門合作,加強打擊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活動。

  由於近年野生動物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漁護署正研究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以擴大野生動物禁餵區範圍,加強打擊餵飼活動,減少野生動物於市區出沒的誘因。現時條例訂明的最高罰則是第三級罰款(10,000元)。有鑑於過往有關案件判決的罰款數額相對較低(由200至2,000元不等),漁護署會研究如何提高罰款數額,以增加阻嚇力。

  此外,漁護署亦一直致力教育公眾不要餵飼野生動物的重要性。自去年十一月起,漁護署已推出新一輪公眾教育宣傳,加強教育市民不要餵飼野豬的信息,包括在社交媒體上載宣傳教育資訊,在部分港鐵站、電車及巴士車身、電車站及巴士站張貼宣傳海報等,強調餵飼野豬會改變其習性,令部分野豬習慣走到市區及垃圾站等尋找食物,影響環境衞生、導致交通意外及傳播疾病等,甚至令野豬更具攻擊性,並且指出近四年,錄得野豬傷人個案超過30宗,傷者超過40人。 

(三)餵飼雀鳥致弄污公眾地方,例如遺下殘餘飼料在地上,會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第4(1)條,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執法人員可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向違例者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同時,食環署亦可以傳票方式向累犯不改的違例人士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25,000元罰款及監禁六個月,亦可按該罪行持續的日數,每日另加罰款300元。食環署已設立40支專責執法小隊,並透過安裝網絡攝錄機,加強對違反公眾地方潔淨法例的執法行動。在餵飼雀鳥情況嚴重的地區,除採取恆常的執法行動外,食環署也會透過專責執法小隊進行突擊檢控。食環署就有人餵飼雀鳥導致弄污公眾地方,在二○二一年共發出逾37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84張傳票。

  為控制野鴿的數量,漁護署於二○二一年九月展開為期兩年的野鴿避孕藥試驗計劃,以評估餵飼野鴿進食塗上避孕藥的飼料對減少野鴿滋擾問題的成效。漁護署先於中西區、九龍城區和西貢區共三個野鴿聚集數目較高的地點進行試驗計劃,並將視乎計劃的成效決定下一步工作。

  食環署一直透過不同的渠道加強公眾教育,包括派發小冊子和豎立警告牌,提醒市民不要餵飼野生雀鳥,並且要注意環境衞生,從而避免吸引雀鳥聚集。與此同時,漁護署透過舉辦不同的宣傳活動,教育市民不要餵飼雀鳥。該署並開設了專題網頁(nofeeding.afcd.gov.hk)配合宣傳。為進一步加強公眾教育及宣傳的力度,漁護署自二○二一年三月起啓動社區教育計劃「鴿級任務」,到各區的野鴿聚集點擺設街站,實行地區教育,並於中、小學及幼稚園、屋邨及屋苑舉辦教育講座,灌輸相關正確知識。
 
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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