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房屋供應
***********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港房屋問題嚴峻。上屆政府重推《長遠房屋策略》(《長策》),期望以此紓解房屋問題所衍生的社會矛盾,但房屋問題近年仍持續惡化。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在去年九月上升至5.9年,而去年屬「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亦創新高達127 000戶。然而,根據運輸及房屋局於上月公布的《長策》二○二○年周年進度報告,未來十年房屋供應目標與去年的沒有分別,而且沒有訂出減少劏房數目的時間表。社會普遍批評上述報告脫離現實,以及沒有回應在房屋問題上要變革思維的訴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將「實現三年上樓」、「協助青年置業」及「告別劏房蝸居」三大目標納入《長策》;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考慮以「目標為本」取代現時主要以「住戶數目淨增長」的方式推算房屋需求,並把未來十年公營房屋供應的目標提升至每年至少45 000個,以達至公屋累積處理個案「清零」、恢復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三年的願景,以及協助青年置業;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透過增加不同類型公營房屋的供應,以達致告別劏房的目標?
 
答覆:

主席:

  就李慧琼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制訂《長遠房屋策略》,並確立三個主要策略性方向:(i)提供更多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並確保合理運用現有資源;(ii)提供更多資助出售單位,進一步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促進現有單位的市場流轉,讓中低收入家庭實現自置居所的願望;以及(iii)透過穩定的土地供應及適當的需求管理措施,穩定住宅物業市場,並在私人住宅物業銷售和租務上推動良好做法。
  
  根據《長策》,政府會每年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以顧及隨時間而改變的各種社會、經濟及市場情況,並按需要適時作出調整。十年總房屋供應目標是建基於未來十年房屋需求的推算結果;而推算是根據四大需求因素的客觀數據進行,即住戶數目淨增長、受重建影響的住戶、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以及其他因素(註一)。我們一直根據《長策》框架下的既定機制及客觀數據來推算未來十年的房屋需求,以訂立一個十年的建屋目標,然後集結社會及政府的力量,及早規劃和覓地建屋,以滿足未來十年的房屋需求。
  
  根據上述房屋需求推算機制,二○二二/二三至二○三一/三二年度十年期的房屋需求推算為422 800個單位,我們因此將供應目標訂為430 000個單位。公私營房屋新供應比例維持在70:30,即上述十年期的公私營房屋供應目標分別為301 000個單位及129 000個單位。鑑於各類公營房屋的需求持續殷切,公屋/「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與其他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亦維持在70:30。相應地,301 000個公營房屋供應目標會分為210 000個公屋/「綠置居」單位及91 000個其他資助出售單位。我們會繼續在《長策》每年的更新工作中,檢視有關比例。相關推算詳情可參閱《長遠房屋策略2021年周年進度報告》的附件(註二)。

  正如《2021年施政報告》及《長遠房屋策略2021年周年進度報告》公布,政府已覓得約350公頃土地,預計可在上述十年期內興建約330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亦即是說可完全滿足上述301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需求。

  李議員建議將公屋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約三年獲首次單位編配的目標納入《長策》的房屋需求推算中。事實上,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約三年獲首次單位編配從來都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工作目標。為達到此工作目標,政府會繼續努力覓地建屋,房委會亦會在可行情況下力求壓縮建屋時間。為進一步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政府及房委會已採取一系列措施,盡量增加房屋供應量,當中包括加大公營房屋用地的地積比率、應用新科技、於合適的項目研究引入「設計及建造」採購模式,以至清拆石籬中轉房屋作公營房屋發展、重建房委會轄下四個工廠大廈作公營房屋用途、在現有屋邨或鄰近土地作加建發展,以及研究重建西環邨及馬頭圍邨,並盡量將附近土地納入重建範圍,以擴大重建用地等。
  
  ​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包括青年人)置業一直是《長策》的政策方向之一。我們在二○一八年六月改革了「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及綠置居的定價機制,將居屋及綠置居的售價與私人房屋市場價格脫鈎,改以負擔能力釐定;並以非業主住戶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為評定負擔能力的基礎。此外,現屆政府任期內,房委會合共推出38 600個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亦加快向綠表人士出售租者置其屋計劃未售出單位。房委會亦於二○二二年一月六日通過,如「綠置居二○二○/二一」完結後,青富苑仍剩餘綠置居單位,會以一年一度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作為平台,向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推售。上述措施均可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包括青年人)置業。

  在私人住宅物業方面,政府亦推出了多項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有效減少短期炒賣、外來和投資需求,確保樓市健康發展。

  至於將告別「劏房」蝸居訂為《長策》的政策目標,正如上文指出,《長策》下房屋需求推算的其中一個需求因素為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因此,解決居於「劏房」的住戶的房屋需要一直都是《長策》訂立十年房屋供應目標的目的之一。不少「劏房」的居住環境均有欠理想,故此我們通過增加過渡性房屋供應以滿足低收入人士和家庭的住屋需求,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從而減少環境欠佳的「劏房」。長遠而言,當公營房屋供應到位時,「劏房」問題亦會得以改善。

  在房屋供應未到位時,為了改善長時間輪候公屋及居於不適切居所家庭的生活,政府近年推出了三項突破性舉措,當中包括:
 
(i)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直至二○二一年十二月,政府已覓得可提供超過17 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的土地。我們已把供應目標由15 000個單位進一步上調至20 000個單位,以及將支援非政府機構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的資助計劃的資助額由83億元增至116億元;

(ii)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政府在二○二一年六月底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以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底,政府已向接近67 000個合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放現金津貼;以及

(iii)實施「劏房」租務管制:「劏房」的租務管制將於今年一月二十二日開始實施,在不過度削弱業主利益和其財產權的情況下,為有關租客提供殷切所需的租住權保障,及避免業主在續租時任意加租。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已成立新小組,負責條例的執行工作。政府亦已委託非政府機構設立六支區域服務隊,協助估價署在地區層面宣傳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新法例。  
 
註一:其他因素包括(i)居於私人永久性屋宇單位內只有流動居民的住戶;(ii)可能會居於本港房屋單位的非本地學生;以及(iii)購入單位但沒有把單位出售或出租的非本地買家。

註二:有關文件已上載至以下網頁:
www.thb.gov.hk/tc/policy/housing/policy/lths/LTHS_Annual_Progress_Report_2021.pdf



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