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社署公布在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推行「疫苗氣泡」
***********************
  因應政府將會於二月中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一月十七日)宣布,將於二月二十四日開始在所有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推行「疫苗氣泡」。
 
  由二月二十四日起,所有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院舍處所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外聘服務合約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及替假員工),除非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必須已最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才可在相關院舍或附設於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值勤或向院舍的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只接種了第一劑新冠疫苗的院舍員工仍須在該接種日起計的八星期內(包括首尾兩天)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才可繼續在院舍處所或附設於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值勤或向院舍的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
 
  社署呼籲各院舍經營者/營辦人盡早提醒仍未接種新冠疫苗的院舍員工及/或已與院舍訂立外聘服務合約的機構/單位有關上述在院舍處所推行「疫苗氣泡」的相關安排,以及利便有關員工有序接種疫苗。
 
  在上述新措施推行後,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已經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和已經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但未滿14天的院舍員工,仍須按照《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此外,現行有關政府為院舍員工因應強制檢測的規定而豁免其於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臨時檢測中心(如有)進行檢測費用的安排,目前仍會維持不變。
 
  由於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住客一旦受到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其健康和生命會受到嚴重威脅,因此,政府一直呼籲院舍鼓勵員工盡早接種新冠疫苗,並透過「院舍外展接種安排」的院舍為院友接種疫苗時,亦同時為員工接種,以建立員工及住客的防疫屏障。目前,約九成半的院舍員工已最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
 
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