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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就商戶涉嫌出售或供應違反《消費品安全規例》消費品採取連串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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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海關去年四月就一間連鎖零售店集團出售懷疑違規個人護理及家居清潔用品採取執法行動,其後接獲約五百宗舉報,指市面上多間零售店售賣的貨品,其包裝上的產品資料均沒有標示中文及英文的雙語警告或警誡字句,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條例》)的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規例》)。

  海關人員審視每宗舉報的相關資料後已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於超過六個月的調查過程中,於全港各區數十間零售商戶成功試購懷疑違規的貨品,並發現六十款產品的包裝上就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警告或警誡字句,並沒有以中文及英文表達,涉嫌違反《規例》。

  在一連串的執法行動中,海關就約九十間商戶(包括連鎖零售店集團、零售商、供應商和入口商)展開調查,並指令有關商戶將六十款合共約一萬九千件懷疑違規的產品儲存於指定地方,待海關作進一步調查。該六十款產品涉及種類繁多,包括消毒搓手液、外科口罩、護膚品、個人護理產品、家居清潔產品、衣物噴霧劑、洗衣球和除臭劑等,亦包括海關最近接獲相關機構轉介的五款產品。

  所有案件的跟進調查工作仍然繼續。

  根據《規例》,凡消費品或其包裝標記有關於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警告或警誡,則該等警告或警誡須以中文及英文表達,而有關表達須清楚可讀和放置於消費品或包裝部分或穩固地加於包裝上的標籤或任何附於包裝內的文件的顯眼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如有懷疑不安全或違規消費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
 
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