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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銀行業覆核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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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布,行政長官委任黃文傑資深大律師出任銀行業覆核審裁處主席,並任命四位人士為審裁處成員。所有任命為期三年,由二○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兩名現任審裁處成員何玉慧及譚嘉因教授獲再次委任;而馮孝忠及麥業成則獲新委任為審裁處成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我深信憑藉獲委任主席及成員的專長及經驗,將有助審裁處繼續有效運作。我亦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馮庭碩資深大律師及兩名成員薛關燕萍及葉禮德過往一直對審裁處的支持。」

  銀行業覆核審裁處根據《銀行業條例》成立,負責覆核金融管理專員對認可機構有關資本、流動性及披露規定所作的相關決定。

  上述任命於今日刊憲。
 
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