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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新鮮糧食店被罰暫停營業二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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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一新鮮糧食店經營者因在露天地方貯存及配製食物,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二十一天。

  該店鋪名為「長旺肉食公司」,位於旺角長旺道15-19號G31號鋪,由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至明年一月十三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十月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四千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須先後停牌七天及十四天,並連續執行。」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