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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款預先包裝蜜棗樣本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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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公布,兩個預先包裝蜜棗樣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但樣本的食物標籤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或其名稱。市民應停止食用受影響產品,業界如持有受影響產品,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樣本(一)
產品名稱:蜜棗
品牌:点点綠
產地:中國
淨重:三百五十克
總經銷商:慈康農圃(國際)有限公司(回收熱線:3181 4488)

樣本(二)
產品名稱:蜜棗
品牌:樓上
產地:中國
淨重:六百零五克
經銷商:僑陽陸海產有限公司(回收熱線:2300 1800)
此日期前最佳: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跟進早前一宗相關事件時,從紅磡一百貨公司抽取樣本(一)作檢測,另外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一間網上商店抽取樣本(二)作檢測。結果顯示兩個樣本均含二氧化硫,雖然含量皆低於《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列明的最高准許含量,但樣本的食物標籤並未有標明有關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或其名稱。」

  發言人續說:「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他們分別將樣本(一)的受影響產品停售及下架,及將樣本(二)的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有關經銷商已按中心指示進行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上述熱線,查詢有關產品的回收事宜。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而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有關的亞硫酸鹽的作用類別及其名稱須在配料表中指明。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