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地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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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公布,已與老撾、墨西哥、蒙古、阿曼和卡塔爾政府完成商討,將認可該等地區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作為曾於A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的認可疫苗紀錄。政府亦將接受曾逗留A組指明地區的香港居民持薩爾瓦多所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登機來港。相關安排將由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三)凌晨零時起實施。
   
  由十二月十五日凌晨零時起,持有由目前屬A組指明地區的墨西哥的相關主管當局發出並符合指定格式疫苗接種紀錄的香港居民,可從A組指明地區登機來港。有關旅客所接種的疫苗必須為列於政府「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上的疫苗。
   
  政府亦認可老撾、蒙古、阿曼和卡塔爾疫苗接種紀錄,十二月十五日凌晨零時起實施。雖然該等地區目前並非A組指明地區,但有關安排可便利持該等地區相關主管當局發出並符合指定格式疫苗接種紀錄的香港居民,從A組指明地區登機來港。
   
  此外,政府早前宣布接受歐盟新冠數碼通行證機制下認可的疫苗接種紀錄,作為從高風險A組指明地區登機來港所要求的認可疫苗接種紀錄。歐盟最近宣布在該機制下,認可由薩爾瓦多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等同歐盟成員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因此政府亦將由十二月十五日凌晨零時起接受薩爾瓦多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為認可疫苗接種紀錄。
   
  政府對海外抵港人士入境實施嚴格防控措施,要求於登機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A組指明地區的人士,必須為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疫苗接種紀錄的香港居民方可登機來港。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包括由香港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由內地或澳門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由經世界衞生組織指明當地監管機構為嚴格監管機構的國家的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或香港與當地政府達成認可安排而由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的疫苗接種紀錄。
   
  獲認可發出疫苗接種紀錄的地區名單臚列於附件,並會上載至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
   
  政府會繼續與其他地區就疫苗接種紀錄認可安排進行商討。當政府與這些地區陸續達成認可安排後,將更新名單。



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