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提醒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負責人和巿民有關擴展使用「安心出行」的安排及調整餐飲處所運作模式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八日)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相關表列處所負責人和巿民,由明日(十二月九日)起,必須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將適用於所有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管的處所(包括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顧客或使用者在進入相關處所前,必須利用其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另外,餐飲業務運作模式亦會相應作出調整。

  因應全面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餐飲處所A類運作模式將不再適用。換言之,所有餐飲處所(除酒吧/酒館另有規定外)於指明期間須按B類、C類或D類運作模式的其中一種運作,並遵從所有其他適用於相關運作模式的社交距離和防疫抗疫規定。原以A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如選擇B類運作模式,須安排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自十二月九日起每七日進行一次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或採取替代措施,即確保有關員工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並保留疫苗接種紀錄作為已接種疫苗的證明。新安排下,B類運作模式下可提供堂食服務的時間將延長一小時至晚上十時五十九分為止。

  發言人提醒以C類和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須在食環署的「疫苗氣泡」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COVID19InjectionRecord.html)登記相關資料,包括運作模式、已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員工人數、基於健康理由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而以按時進行指定檢測代替的員工人數,以及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總人數等。此外,食環署可公開已登記的持牌餐飲處所牌照號碼、店號、地址、供客人聯絡的電話號碼及有關資料,供公眾查閱。

  社區檢測中心只會為個別符合資格的餐飲業務員工(主要為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或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士)提供免費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而相關人士必須出示有效的醫生證明書/疫苗接種紀錄/身分證明文件,方可接受免費檢測。換言之,如非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他們必須自費定期進行檢測。合資格人士須於網上預約(www.communitytest.gov.hk)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免費檢測,未有預約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者需自行繳付240元的檢測費用。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全面執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有助政府更有效和精準地追蹤確診個案、評估暴露風險及為相關人士進行病毒檢測,從而增強本港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市民大眾安全。」

  發言人補充指,考慮到有個別人士因合理理由未能符合相關使用「安心出行」的規定,以下三類指定人士可以填妥指定表格的方式替代使用「安心出行」,他們為:
  (a)65歲或以上和15歲或以下的人士;
  (b)殘疾人士;及
  (c)其他就上述安排獲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認可的合資格人士。

  只就15歲或以下而未能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人士(有關人士),若其成年同行人士已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有關場所二維碼或按規定使用上述指定表格登記相關資料(如適用),則有關人士毋須以指定表格登記有關資料(此安排不適用於酒吧/酒館)。有關指定表格已上載至食環署「疫苗氣泡」專題網頁(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_FP.html)。

  發言人提醒,在「安心出行」新規定下,只有以D類運作模式運作的餐飲處所因運作需要劃定「特定範圍C區」及「特定範圍D區」,仍須按規格繪製及張貼平面圖以資辨別,其餘餐飲處所則無須再繪製及張貼平面圖。

  為便利業界及巿民了解有關「安心出行」新規定及相關資訊,食環署已發信予餐飲處所負責人及表列處所管理人,亦已製備指定人士申報表格和常用問答並上載至食環署網頁。

  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風險,發言人呼籲各處所負責人及市民切勿鬆懈,繼續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以應對變異病毒株所帶來的公共衞生威脅,讓香港整體的防疫抗疫能力得以進一步提升。



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