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公布一名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登記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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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今日(十二月六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一名獲其裁定登記為有效的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當然委員的姓名。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條例》)附表第5J條,擔任該《條例》下指明職位的人士可登記為選委會當然委員。由於教育界界別分組擔任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指明職位的人員出現變動,新任有關指明職位的人士已重新提交當然委員的登記申請,並獲資審會裁定登記為有效。

  資審會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擔任主席,並由三名官守成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三名非官守成員(梁愛詩女士、范徐麗泰女士及劉遵義教授)組成。根據《基本法》附件一,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包括選委會的當然委員)的資格,就有關人士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決定。



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