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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下周一起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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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二○二○/二○二二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將於下周一(十二月六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供分發予應屆小六學生家長。
 
  學生如非就讀於參加派位的小學(包括合資格的新來港兒童),有關家長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詳情可參閱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
 
  教育局發言人說:「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個別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在二○二二年一月三日至十七日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有關中學。」
 
  發言人續說:「本年度的自行分配學位亦可透過郵遞申請,以期盡量保持社交距離及避免人群聚集。家長請先了解擬申請中學所要求的文件,以便於二○二二年一月三日至一月十七日期間(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將填妥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及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郵寄至擬申請的中學。有關中學在收到家長的郵遞申請後會把申請表的『家長存根』寄回給家長,以作保存。」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的認識,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宗教、收生準則及其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家長可參考中學在《中學概覽》(每年十二月出版,並備以網上版作為最適時更新版本)或學校網頁提供的相關資料。」
 
  家長收到的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印有「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首選學校,而「選校次序2」代表其次選學校。
 
  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
 
  此外,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發言人提醒家長,有關中學須按規定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及其他所需文件。如有需要,學校或會在可行情況下安排面試,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
 
  他續說:「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教育局會將學生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備取學生名單》作配對。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錄取,將會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
 
  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名單,以及其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可參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有關手冊會於下周一派發給各小學,以及透過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和二十四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2891 0088)發放。
 
  發言人亦提醒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的通知安排下,如學生獲參加派位中學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家長會於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收到學校的通知。家長無須回覆學校是否接受有關的自行分配學位。
 
  他補充:「如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正取的學生亦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有關學生的家長須盡快決定是否保留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如家長決定放棄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可於二○二二年四月八日或之前通知有關直資中學及取回已簽署的《家長承諾書》和《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以保留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成功申請的學位。」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二○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家長如對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有任何疑問,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徵詢意見,或直接向申請中學查詢。
 
  如有一般查詢,家長可與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聯絡(電話:2832 7740及2832 7700;地址: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
 
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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