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香港民航處和澳門民航局簽訂《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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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民航局)、香港民航處和澳門民航局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深圳簽訂《聯合維修管理合作安排》(《合作安排》),以便利內地、香港及澳門飛機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在三地的飛機維修機構工作。《合作安排》由國家民航局副局長胡振江、香港民航處處長廖志勇和澳門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共同簽署。

  國家民航局與港澳兩地民航當局在二○○一年成立聯合維修管理平台,討論和開展飛機持續適航的合作事宜,並分別於二○○六年及二○一三年簽訂《互相認可航空器維修單位批准合作安排》及《相互認可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合作安排》,讓三地的飛機維修及培訓機構可以靈活地為三地的航空業界提供服務。

  為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機遇,促進三地人員流動和擴大專業資格互認,協助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國家民航局與港澳兩地民航當局進一步合作,透過《合作安排》互認三地飛機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以便利他們在三地的飛機維修機構工作。

  民航處處長廖志勇表示:「《合作安排》不但為香港的飛機維修機構提供更多具備各種專業資格的飛機維修人員,亦為約2 200名香港飛機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和未來有志投身飛機維修行業的人士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有助鞏固香港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

  上述的合作安排對三地共用培訓資源、減省重複審核和方便人員流動起了積極作用,亦標誌着國家與港澳兩地局方在飛機維修管理方面長期及全面合作的另一里程碑,有助持續推動內地、港澳地區的航空業發展。



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