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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與渡輪營辦商就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劃簽訂資助協議(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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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與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及富裕小輪有限公司就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劃(試驗計劃)簽訂資助協議。
 
  政府於今年六月及十月分別公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及《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提出香港在改善空氣質素、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碳中和的策略和目標。其中一項主要措施是推動使用新能源渡輪。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試驗計劃旨在測試在香港應用電動渡輪的技術及商業可行性。政府已預留3.5億元,資助渡輪營辦商建造電動渡輪和相關充電設施,以及在24個月試驗期內操作電動渡輪所涉及的營運、保養和維修開支。參與試驗計劃的四條港內渡輪航線包括:新渡輪來往北角至紅磡的航線;珊瑚海船務來往西灣河至觀塘的航線;天星小輪來往中環至尖沙咀的航線;以及富裕小輪行駛啟德、紅磡、尖沙咀、中環及西九龍的水上的士。
 
  政府已為試驗計劃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以制訂計劃詳情、監督進度和評估電動渡輪表現。環保署亦聘請了顧問幫助負責設計電動渡輪和充電設施,並會協助渡輪營辦商準備就建造電動渡輪的招標工作。同時,本地造船工程師、學者與工作小組代表組成專家小組,參與制訂電動渡輪的設計方案。
 
  另一方面,環保署聘請了工程顧問,聯同電力公司和相關政府部門制訂電動渡輪充電設施的工程設計。政府將就於碼頭建造電動渡輪的充電設施進行招標,初步預計電動渡輪可於2023年展開測試。
 
  發言人說:「資助協議會列明政府的資助細節以及渡輪營辦商須承擔的營運、管理、維修及保險等相關責任。在簽訂資助協議後,渡輪營辦商會開展建造電動渡輪的招標工作。政府和其餘兩間港內渡輪營辦商正在敲定協議細節,以期盡快簽訂資助協議。」
 
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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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與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和富裕小輪有限公司就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劃簽訂資助協議。圖示環保署助理署長梁啟明博士(中)及首席環境保護主任梁偉文(左二)與兩間渡輪營辦商的代表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