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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反強制檢疫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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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25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一間酒店接受強制檢疫十四日。該名男子其後被發現在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於香港國際機場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地址作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9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50小時社會服務令。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截至今日,共有20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