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法例修訂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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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改善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的法例修訂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具體來說,《2021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規則》及《2021年區域法院規則(修訂)(第2號)規則》旨在改善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的民事訴訟程序,讓簡易判決程序適用於藉令狀開展並包括基於詐騙指稱而提出的申索的訴訟(相關訴訟)。
   
  有關法例修訂落實後,在相關訴訟中的訴訟方可於法律程序初期,在不須進行全面審訊的情況下,以對方無法抗辯為基礎申請判決,從而盡快取得判決及把法律費用減至最低。



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