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最早十二月十六日可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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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提醒於八月一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如他們希望於十二月十六日收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須於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達到4,000元。
 
  根據消費券的發放安排,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特定時間內,如其「合資格消費」達到4,000元,尾期的1,000元消費券便會在達標後的下一個月十六日發放。特定時間是指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四至七個月。以八月一日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為例,其「合資格消費」如在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即發券後四個月)達到4,000元,便可於十二月十六日收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這批市民的「合資格消費」最遲須於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即發券後七個月)累積達到4,000元,才能趕及在二○二二年三月十六日收取尾期消費券。
 
  相關市民可透過以下方法查詢其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 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
- 八達通網站(voucher.octopus.com.hk
- 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
 
  另一方面,於十月一日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根據發放時間表,將於十二月一日獲發放第二期消費券。其中選擇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其第二期消費券金額為3,000元。而選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第二期消費券的金額為2,000元。相關市民會在十二月一日當天陸續收到獲發放第二期消費券的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序推送通知。
 
  市民如對計劃有任何疑問,可瀏覽消費券計劃網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或致電熱線18 5000查詢。



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