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向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簡介選舉指引及法例(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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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今晚(十一月十九日)在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網上候選人簡介會,向候選人講解進行競選活動時應注意的重要事項。
 
  馮驊法官在簡介會上說:「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十二月十九日舉行,候選人提名期已在十一月十二日結束。選舉主任在提名期內,共收到154份提名表格。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由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決定。資審會已於今日在憲報刊登有效提名的公告,公布選舉中獲有效提名候選人的資料。今次選舉所有選區及選舉界別都需要進行投票,總席數共90個。」
 
  「選舉主任已在昨日(十一月十八日)抽籤,決定候選人在選票上排列的次序,以及獲分配的選舉廣告指定展示位置。每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選票上的候選人編號已在有效提名公告上公布。」
 
  他說:「選舉是嚴肅的事,選管會一如既往,致力確保選舉過程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我們亦藉此機會,呼籲合資格選民在十二月十九日踴躍投票。」
 
立法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
 
  根據修改後的《基本法》附件二,以及於五月三十一日刊憲生效的《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條例》),立法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均有相當的改動。立法會選舉受相關法例及選管會制訂的《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規範。
 
  新一屆立法會議席數目由70個增加至90個,由地方選區、功能界別及選舉委員會界別選出。新增設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共有40個議席,由選舉委員會委員投票選出。投票制度採用「全票制」,即每名委員必須投選不多於亦不少於40名候選人,否則選票無效,得票最多的40名候選人當選。
 
  功能界別共有30個議席,由28個功能界別的個人選民/團體選民的獲授權代表(獲授權代表)投票選出,投票制度採用「得票最多者當選制」。除勞工界會選出三位議員外,其餘27個界別各選出一位議員。
 
  地方選區方面,全港分為10個選區,分別為香港島東、香港島西、九龍東、九龍西、九龍中、新界東南、新界北、新界西北、新界西南及新界東北。投票制度採用「雙議席單票制」,每個地方選區各有兩個議席,每名選民只需投選一名候選人,有關地方選區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10個選區共選出20位立法會議員。
 
  馮驊法官向候選人講解是次選舉的投票及點票安排。
 
投票站及投票時間
 
  選舉事務處將為今次選舉設逾620個一般投票站及不多於24個專用投票站。由於是次選舉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專用投票站、網絡覆蓋不理想或選民人數較少的投票站除外)發出選票,工作人員需要較多時間處理票站開放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檢查電腦設備及網絡連接,因此,一般投票站的開放時間已改為上午八時半至晚上十時半,共14個小時。選民只可在獲編配的投票站投票,而有關投票站名單將會稍後刊憲。選民緊記要留意「投票通知卡」上其獲編配的投票站名稱和地址。
 
  合資格選民可以在同一個投票站投下他們有資格投的所有選票。地方選區方面,選民必須用投票站提供的印章,在投票間於所選擇的候選人相對的圓圈內蓋上一個「剔」號,然後將選票正面向下,放入藍色投票箱。至於功能界別,選民/獲授權代表填劃好選票後,需將選票正面向下放入紅色投票箱。
 
  馮驊法官表示:「要留意的是,《條例》亦修改了功能界別的組成和選民資格。由於原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已被刪除,我想提醒,絕大部分已登記選民在今次立法會換屆選舉只有地方選區一票,即只會獲發一張所屬地方選區的選票,與過往『一人兩票』的情況不同。」
 
  另一方面,選舉委員會界別選民將被編配到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投票站,投下他們有資格投的所有選票。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投票站將提供光學標記閱讀機,供選民檢查選票上所選取的候選人是否40名,屆時有工作人員協助選民使用光學標記閱讀機。我鼓勵選舉委員會界別選民使用光學標記閱讀機確認準確後,才將選票放入由投票站提供的封套,再將載有選票的封套放入白色投票箱。我必須強調,光學標記閱讀機不會記錄或點算選票上的選擇。」
 
  他續說:「為確保選民清楚了解投票程序,選舉事務處會在投票日前最少10日將投票程序簡介連同投票通知卡郵寄給選民。此外,我們亦就投票程序及票站實施的防疫措施製作了短片,並已上載至選管會(www.eac.hk)、選舉事務處(www.reo.gov.hk)及選舉網站(www.elections.gov.hk) 供參考。」
 
  「另一方面,就有關注是次選舉會否在口岸設置票站,我們知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跟中央有關部委研究如何可以讓在內地的選民在港投票。選舉事務處會為一旦需要落實作實務準備。然而,是否在口岸設置票站及實際上如何運作,我們主要靠專責內地事務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協調。如有進一步消息,會盡快公布。」
 
排隊安排
 
  是次選舉的投票站會設立兩條隊伍:一條特別隊伍供年滿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及因身體狀況而難以長時間站立排隊的人士使用;另一條隊伍則供一般選民使用,投票站會設有相關指示牌。投票站內會備有座椅,供任何有需要的選民坐下休息,稍後才跟從指示到隊伍輪候領取選票。選舉事務處會在投票站盡量增加發票櫃枱,而投票站主任亦會作靈活調配,以期縮短整體輪候時間。
 
  在投票日,選民可在選舉網站(www.elections.gov.hk)查閱每個一般投票站預計的所需輪候時間,投票站外亦會豎立相關告示牌,供選民參考,選民可以因應情況,以及按自己日程安排投票時間,選擇在較少人輪候時段去投票。
 
  馮驊法官提醒:「根據過往選舉經驗,投票時間首兩小時會有較多選民投票,如選民集中於該時段前往投票,輪候時間一般會較長。為避免因眾多選民同一時間前往投票而令投票站『排長龍』,選民應盡量避免集中在票站開放首兩小時前往投票。選民可選擇例如在中午或下午較少人輪候的時段前往投票。然而,如選民只可安排在早上投票,則無可避免需要輪候較長時間。」
 
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及其他投票安排
 
  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全力協助下,是次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站(專用投票站、網絡覆蓋不理想或選民人數較少的投票站除外)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發出選票,選民須在發票櫃枱出示香港身份證及按工作人員指示短暫拉開口罩,工作人員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平板電腦掃描選民的身分證,然後發出選票。有關選民可在發票過程中從發票櫃枱上的平板電腦看到並核對其姓名、部分身份證號碼和獲發的選票種類。網絡覆蓋不理想或選民人數較少的投票站,以及專用投票站並不會採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投票站工作人員會採用正式選民登記冊印刷本派發選票。
 
  馮驊法官說:「現行選舉法例並沒有要求選民在進入投票站時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亦無選舉法例列明因為不遵從條件例如『安心出行』便不能進入投票站投票。再者,選民只會於投票站內短暫停留,並須遵守社交距離、佩戴口罩及不能互相溝通等要求。我們希望能在投票權和防疫之間取得平衡,因此不會要求選民在進入投票站投票時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或其他替代措施。選舉事務處會與投票站所在的建築物的政府部門或場地管理人協調,並張貼告示,提醒選民如進入相關建築物只是前往投票,便無須使用『安心出行』。」
 
  投票是自主及保密的。選民須於投票間內親自填劃選票。選民如有需要,可要求投票站主任或其副手在一名投票站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代他/她填劃選票。投票站內不會有任何人臉識別裝置。任何選民在投票站內干擾別人投票,或使用電子器材進行通訊、拍照、錄音或錄影,即屬違法。
 
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的安全措施
 
  為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在投票站和點票站散播,選舉事務處將推行多項措施,包括所有投票站及點票站工作人員必須戴上外科口罩或其他衞生防護中心建議的防護裝備;有發燒徵狀的工作人員將不可以執行選舉職務;在發票櫃枱豎立透明防護擋板,以分隔工作人員及選民;進入投票站及點票站前,選民、候選人、代理人和觀看點票過程的公眾人士均必須戴上自備的口罩,使用消毒潔手液清潔雙手,以及量度體溫;選民應保持適當社交距離。
 
  馮驊法官說:「考慮到候選人或代理人會較長時間逗留在票站,他們如有發燒徵狀,便不可以進入投票站及點票站,但可以找其他無發燒徵狀的代理人代替。至於有發燒徵狀的選民,因為只會短暫停留在投票站,他們會被引領到特別投票間投票。特別投票間每次使用後,工作人員均會進行消毒,而有需要時工作人員會利用清潔用品為投票站消毒。」
 
  選舉事務處已製備在竹篙灣檢疫中心設立投票站的預案,是否啓動視乎投票日有沒有接受強制檢疫的選民入住,有關細節及安排會適時公布。選舉事務處會繼續密切注視疫情的發展,並諮詢食物及衞生局、衞生防護中心等的意見,因應情況作出評估及制定各種方案。
 
  「我亦藉此機會呼籲有意投票的選民,若現時不在香港,應留意抵港的檢疫安排,並盡早規劃行程及預留足夠時間完成抵港檢疫安排,以便在投票日可以行使投票權。」
 
禁止拉票區和禁止逗留區
 
  在投票日,每個投票站外均會劃定禁止拉票區,以確保選民可在不受騷擾的情況下前往投票站。在緊貼投票站出入口處的地方會劃定不准任何人士逗留或遊蕩的禁止逗留區,以免投票站出入口受阻。
 
點票安排
 
  投票結束後,除選舉委員會界別的投票站和供少於500名選民投票的小投票站外,其餘一般投票站會改為點票站,用以點算地方選區的選票。所有功能界別及選舉委員會界別的票箱則會被運送到位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中央點票站,以點算選票。
 
  「由於觀看點票人士一般會較長時間停留在點票站內,因此,除獲豁免人士(即十二歲以下和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安心出行』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外,所有進入點票站、中央點票站及其新聞中心的候選人、代理人及觀看點票過程的公眾人士都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獲豁免人士在進入點票站時則必須將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到訪日期和時間記錄在登記表格。」
 
  「所有選舉結果都會在中央點票站內的新聞中心宣布,公眾人士可於新聞中心的公眾區域觀看宣布選舉結果。由於座位有限,選舉事務處會以『先到先得』形式安排公眾人士入場,並為進場人士佩戴手帶以作識別,額滿即止。」
 
選舉開支
 
  根據法例,選舉開支是指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當選的支出。只有候選人及其授權的選舉開支代理人才可招致選舉開支,否則屬非法行為。為確保在同一選區或界別的候選人在合理規範的開支水平內公平競爭,法例為選舉開支定出最高限額。候選人的選舉開支若超逾法定的最高限額,屬非法行為。候選人須根據法例,在選舉結束後的指定限期前提交選舉申報書,申報所招致的選舉開支和所有選舉捐贈。
 
展示及清除選舉廣告
 
  候選人藉選舉廣告宣傳時,須留意選舉法例有關選舉廣告的規定,包括不論在政府土地或私人地方展示的選舉廣告,都必須事先得到書面批准。在選舉主任分配的指定位置展示選舉廣告要符合相關的規定及條件,包括基於道路安全的考慮,候選人不可以在街道欄杆和圍欄張掛直旗。至於私人地方,候選人須自行事先取得有關業主或業主組織的書面批准才可以展示選舉廣告。按《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規定,候選人須在選舉結束後10日內,拆除所有在政府土地或物業展示的選舉廣告。否則,政府部門會代為清除及收取費用,相關費用須計算在候選人選舉開支及申報。
 
選舉聚會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選舉聚會指任何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在選舉中當選而舉行的聚會。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之前、選舉期間或選舉之後為上述目的籌辦選舉聚會而招致的開支,都屬於選舉開支。
 
  如活動或會議屬恆常性質(如例會、節日慶典),沒有宣傳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的成分,而候選人亦沒有藉活動或會議以圖達致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的目的,候選人可如常出席。不過,候選人應審慎行事,避免可能引起不必要疑慮。例如若活動或會議期間演變為有人「拉票」,候選人應叫停,聲明無關,甚至離開。否則,活動可被視作選舉聚會,須自行估算及申報開支。
 
廉潔選舉
 
  根據法例,任何人在選舉中對他人施用武力、脅迫或欺騙手段以誘使他人在選舉中參選或不參選,屬違法行為。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的最新修訂包括訂明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非法行為;以及訂明妨礙或阻止選民在選舉中投票屬舞弊行為。另外,投票站工作人員若發現或懷疑有人透過重複排隊或者其他方式妨礙選民進入投票站投票,會通知執法部門處理。
 
  「候選人如質疑選舉結果,可依法律程序提出選舉呈請。就法律以外的投訴,選管會會嚴肅檢視有否違反公正及平等的原則。另外,就任何刑事、非法或舞弊行為,候選人或市民可以向警方或廉政公署等執法機關投訴。」
 
  如候選人對選舉安排有任何疑問,可致電選舉熱線2891 1001。有關獲提名人士的資料及是次選舉的資料可瀏覽選舉網站(www.elections.gov.hk)。



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