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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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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今日(十一月十九日)上午就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對二○二一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的審查結果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務司司長:多謝各位今早來到政府總部。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將在十二月十九日舉行,有關提名期在十月三十日開始,直至十一月十二日結束,總共有154人報名參選。按照《基本法》附件二,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負責審查和確認參選人資格,就有關人士是否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決定。
 
  資審會已經完成審查所有154名候選人的資格,我宣布結果如下:被裁定資格有效的有153人,無效的有1人。有效的包括35位地方選區的候選人;67位功能界別的候選人;51位選舉委員會界別的候選人。被裁定資格無效的1人是功能界別醫療衞生界的參選人——劉子進先生。裁定他資格無效的原因是因為他受僱於政府部門,在這個部門擔任兼職的工作,因而根據《立法會條例》第39(1)(a)(ii)及39(5)(f)條而喪失資格。選舉事務處和選舉主任已經開始通知所有候選人有關的結果,並會告知有關人士他的提名被裁定無效的原因。
 
  今次通過審查的153位候選人,有持不同政治理念的人士,包括建制派、非建制派、獨立人士;亦有來自不同背景、不同階層的候選人,有爭取連任的立法會議員,現任的區議員,亦有學術界、商界、專業人士、工會代表、宗教界人士、校長,以及基層工人等等;亦有很多第一次參選的年青新面孔,是符合均衡參與、廣泛代表性。
 
  被確認資格的候選人來自不同的政治光譜,證明完善之後的選舉制度不是要搞「清一色」,無論報名人是屬於甚麼背景,審核標準是一致的,對所有候選人都是一視同仁,過程是公平、公正的,可以看到之前那些只為反對完善選舉制度的抹黑和歪理不攻自破。
 
  我藉着這個機會感謝支援資審會的各位公務員同事,他們不辭勞苦、馬不停蹄,在提名期一開始已經展開工作,整理大量資料,令資審會可以盡早展開審查工作。我亦感謝資審會的各個委員,他們在很短的時間內閱讀了大量資料,全力以赴,使我們可以將原本法定的兩星期審查時間縮短一半,提早一星期完成審查並且公布結果,這樣將有助於候選人的競選工作。
 
  接下來,政府會全力辦好十二月十九日的選舉,並且會在選舉當日動員超過36,000名人員在投票站和點票站工作。我們會設立超過620個投票站,以及一個專供選舉委員會界別使用的專用投票站,政府會確保選舉在公平、公正、廉潔、有序的情況下進行。我呼籲和鼓勵香港所有有資格投票的選民當日踴躍投票,選出一個為香港未來作出貢獻的立法會議員和議會。之後我會接受提問。
 
記者:司長,想問最近有學者或政界中人預計投票率跟以往相比會較低,這是否屬於司長的預期?如果投票率低,是否反映市民其實不支持新的選舉制度?第二,剛才司長說有很多不同階層或不同政治理念的人也參選,但這次的選舉是缺乏了一些傳統泛民政黨的參與,譬如民主黨和民協,對這個選舉來說是否一個缺失?是否另一種表現「清一色」的體現?第三,想問內地港人口岸投票檢疫的問題,現時的商討進度是怎樣?謝謝。
 
政務司司長:我留意到有一部分人是有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反對完善之後的選舉制度,他們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而反對,更有一些在宣傳呼籲別人杯葛這次選舉,不去投票或投白票,這些是違反香港的選舉條例,是違法行為,我們是會嚴肅跟進。再者,執法部門最近已經就三名人士的個案作出拘捕。
 
  我們明白不同的人對選舉制度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最重要的是完善了的選舉制度,將會是一個有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的選舉制度。它亦確保我們防止過去一些反中亂港,在立法會製造破壞,甚至勾結外國勢力制裁香港,以及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檢控的人。最重要是這次選舉制度將會令我們可以選出一些真真正正為香港解決問題、做建設而不是破壞的立法會議員,而且整個選舉制度的規則,在法律方面是清晰列明,每一名參選的人也知道選舉的規則,而決定自己是否參選。最重要是我們要確保未來的立法會,會為香港帶來更美好、帶來建設、共同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個以「兩制」去抗拒「一國」、破壞性的議會,所以結果是會為整個香港帶來更美好的明天,這是最重要的。
 
記者:李家超司長,資審會主席,早上好,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這次是香港完善選舉制度之後的第一次立法會議員選舉,這一次候選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是甚麼?完善選舉制度對立法會未來積極的運作的重要意義是甚麼?第二個問題關於未來,在立法會選舉結束後,將如何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積極推動香港各界融入國家的發展?謝謝。
 
政務司司長:在我們處理資格審查委員會工作的時候,標準是很清晰的,主要是判斷他是不是符合擁護《基本法》,而且效忠香港特區這兩個法定要求和條件,這個清晰的標準,我已多次和重覆地向公眾解釋。我們針對每個個案審查時,當然是會綜合考慮有關人士以前做的行為、所發表的言論等,也要考慮行為或事情發生在甚麼時候,那時適用的法律是甚麼,而有關法律有沒有追溯期等,但標準是很清晰的,就是判斷他是不是符合「效忠」且「擁護」這兩個法定要求和條件。我們對所有個案都是利用這兩個標準,都是同一標準去審查,無論他的背景是甚麼。
 
  這個意義就是代表我們可以選出對香港有建設性、有利於香港整體利益、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的立法會議員,避免重覆以前立法會的亂象,包括癱瘓議會、在議會破壞秩序、對政府施政故意阻撓、破壞「一國兩制」成功落實的這些圖謀,甚至要避免再有一些背叛香港利益、與外國利益勾結的人進入議會。
 
  新選舉出來的立法會議會——因為大家在「愛國者治港」的共同目的下,會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作出貢獻——就是一個會解決問題的議會,有建設性、在「一國兩制」方面尋找我們最成功路徑的一個議會。國家在「十四五」規劃、大灣區綱領(《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設立了很多對香港有優惠的一些情況,所以以後的立法會一定會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方面,作出不同有建設性的意見,讓香港共同走向更繁榮、更富強,讓香港再成為美好的「東方之珠」。
 
記者:司長早晨。我看到其中一位成功通過資格審查的參選人譚香文的Facebook,她在二○一九十二月上載了一幅圖片,標示着「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但根據你的說法,她應該已經通過了資格審查,有沒有甚麼原因?是資審會看漏了眼還是有新的解釋?第二個問題,政府內部有否為投票率設定目標?是幾多成?大約ballpark是多少?
 
政務司司長:資格審查委員會就一些需要的個案,會發出函件,要求有關人士對一些事情提供資料或作出解釋。當我們收到這些資料和解釋後,資格審查委員會會綜合考慮整件事情,包括其所提供的資料及解釋,以及資格審查委員會所掌握的所有材料。我們考慮的當然是某些事情發生的時間和當時的環境及情況、當時所適用的法律,或有關法律有沒有追溯期,以及其對資審會所提供的解釋是否合理和可信,再加以資審會的綜合考慮,亦會判斷以往曾否做過類似同一標準的審核。所以,在資審會掌握了所有情況和綜合考慮後會作出判斷,就某一名人士的整個個案是否符合「擁護」和「效忠」這兩個法定要求和條件去考慮。剛才你所提及的人士,她是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符合資格的153人中的其中一個個案。
 
  每件個案也有其獨特的事實和環境,沒有一個個案會與另一個個案的事實和環境完全一致。所以我們不可以單一就其中一個個案與其他個案作比較。但原則是很清晰的,我們考慮任何一名候選人是否要確認資格時,是考慮其是否符合「擁護」和「效忠」這兩個法定要求和條件。而我們作出的考慮是綜合了個案中不同的材料和事實。剛才我說給你聽的過程,在每一個個案中,如果資格審查委員會認為需要,便會啓動相關的程序並作出十分認真和深入的審核。
 
  剛才我回答另一位記者時亦說得很清楚。我留意到有人的政治立場是反對完善選舉制度後的選舉方法,亦有些人出來呼籲別人不投票、杯葛或投廢票,這些是違反香港法律,我們會嚴肅處理。事實上執法部門就有關這些違法行為亦已拘捕了三人。我們正正要在投票日當天出來積極投票,不要讓這些反對的人成功,因為最重要的是完善選舉制度能確保我們選出一些在立法會做實事、為香港利益服務、解決香港問題的人;而不是做破壞、不是癱瘓議會、不是勾結外部勢力、不是想破壞「一國兩制」成功落實的人。我們相信完善選舉制度下所選出來的立法會議員,都會令香港的未來更美好,而立法會和行政機關有良好的互動,既可有效監察政府,亦可共同找出解決香港長遠經濟和民生等問題,讓香港這「東方之珠」再放異彩。
 
記者:司長,想問過往有些參選人,他們做過的事可能有些爭議,外界有判斷他們這次可能會被DQ,但都沒有。想問當局是否因為不希望這次選舉是「清一色」而放寬入閘門檻?另外,想請你用中文回答有關口岸票站的進展。還有,政府有沒有了解過國泰方面是否正調查有機組人員懷疑在外地執勤時有違規,政府會否監管?在外防輸入方面,機組人員在外地的行動和行為,如何可以做得更好?謝謝。
 
政務司司長:你問的問題超出了我們今日主要的焦點,不過我也解釋一下。機組人員違反了他們要堅守、一些大家也同意的規矩,這是不能接受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已經跟有關航空公司在研究,如何加強和管理好這方面的風險。這是一直在努力,亦是積極一定要辦好這件事。
 
  至於選舉方面,我剛才很強調,無論個案所涉及的人士是甚麼背景,我們也用同一標準、同一把尺去審查他/她的個案,是一視同仁的。而有關標準是候選人是否符合「效忠」和「擁護」的法定條件。每個個案都是認真、全面、綜合地審理,亦不是只針對某一事情。在審查個案時,如果需要的話,我們會向當事人發出函件,要求他/她提供進一步資料以及對某一些事情作解釋。剛才我亦說過,在我們收到他/她的資料後,會有一個很審慎的過程,綜合所有資料,包括他/她所提供的資料,去考慮某些事情發生的時間、背景和情況,當時適用的法律或有關法律有沒有追溯期。我們亦會慎重考慮所提供的解釋而作全面考慮,所以對每個個案,我們也是:第一,用同一標準;第二,是認真審慎;第三,一定要確保公平、公正。我們抱着這些原則審理每個個案,而最終我剛才向大家宣布的153位資格被確認的人士,也是經過這嚴格的審查標準而被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他們的資格。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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