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發售綠色債券
************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宣布,在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下成功發售30億美元等值的美元及歐元綠色債券(綠色債券)。

  是次綠色債券發行共有三期:美元計價的10年期綠色債券發行金額為10億美元,歐元計價的五年期及20年期綠色債券分別為12.5億歐元及5億歐元。當中20年期為迄今亞洲地區最長發行年期的政府類歐元綠色債券,亦是香港特區政府首次發行歐元債券,為香港和區內的潛在發行人提供重要的新基準。

  這批根據規例S發售的綠色債券在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五及十六日舉行網上路演,並於十一月十七日定價:10年期美元債券的收益率為1.855%(與10年期美國國債差距為+23基點),五年期歐元債券為0.019%(與五年期歐元掉期利率中間價差距為+10基點),20年期歐元債券為1.059%(與20年期歐元掉期利率中間價差距為+65基點)。儘管近期市場波動,環球投資者對這批綠色債券反應不俗:10年期美元債券吸引逾29億美元認購金額,而五年期及20年期歐元債券共吸引逾22億歐元認購金額,得以令資金成本處於非常低的水平。

  是次發行吸引不同類別的傳統和綠色投資者。美元綠色債券當中72%分配予亞洲的投資者,28%予歐洲的投資者。按投資者類別計,63%分配予銀行、16%予基金經理、私人銀行及保險公司,以及21%予中央銀行、主權基金及國際組織。歐元綠色債券27%分配予亞洲的投資者,73%予歐洲的投資者。按投資者類別計,25%分配予銀行、56%予基金經理、私人銀行及保險公司,以及19%予中央銀行、主權基金及國際組織。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我們很高興看到市場對香港特區政府的綠色債券有很大需求,這充分突顯投資者對香港經濟基調的信心,以及對於我們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碳中和工作的支持。透過首次發行歐元綠色債券,我們可以開拓新的投資者基礎,讓他們更關注香港可持續發展的進程和金融機遇,進一步為我們的金融市場提供增長動力。」

  這批綠色債券是透過今年初專為發行綠色債券而新設的全球中期票據發行計劃發行,將通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結算,預期於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交收,並於香港交易所和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這批綠色債券獲標普全球AA+以及惠譽AA-評級。
   
  金管局為是次根據政府綠色債券計劃發售綠色債券的香港特區政府代表。該計劃所募集的資金將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為具環境效益和推動香港可持續發展的政府項目提供資金。

  香港特區政府於二○一九年發布綠色債券框架,表述政府如何運用綠色債券發行所募得的資金,以改善環境和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Vigeo Eiris就該框架提供第二方意見。是次發行的綠色債券獲香港品質保證局頒發「綠色金融認證計劃」發行前階段認證。香港特區政府亦已按年發表兩份綠色債券報告,說明已發行綠色債券所募集資金的分配情況和預期環境效益。

  是次發行的所有綠色債券由東方匯理銀行及滙豐擔任聯席全球協調行、聯席牽頭行、聯席簿記行及聯席綠色結構銀行。美元綠色債券的聯席全球協調行亦包括花旗,歐元綠色債券的聯席全球協調行則包括摩根大通。此外,花旗、摩根大通、法國巴黎銀行、法興企業和投資銀行及瑞銀皆獲委為是次發行的聯席牽頭行和聯席簿記行。
 
免責聲明:
 
  不得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或日本或任何適用法律禁止分發或散播有關資料的司法管轄區分發。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全部或部份在或向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或日本或任何適用法律禁止分發或散播有關資料的司法管轄區提供、發放、發佈或分發。本公告只供參考之用,並非旨在亦不應詮釋為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購買證券的要約或招攬要約。本文所指的證券不曾也不會根據美國《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份的法律進行登記,因此不得在美國境內進行要約或銷售,但除依據《證券法》給予的豁免,或有關交易不必根據《證券法》進行登記,並且符合所有適用的州法律外。將不會在美國境內進行該等證券的公開發售。



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