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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長期病患者及早接種疫苗 免疫力弱病人獲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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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今日(十一月十日)表示會配合政府就第三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的接種安排,提醒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接種疫苗的重要性,並發出證明方便他們按專家建議,盡早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合科學委員會)早前建議,一般長期病患者應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最少六個月接種第三劑疫苗;而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詳見下表)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四星期,便應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
   
  醫管局發言人說:「屬特定組別的公立醫院病人,需要憑醫院發出其屬於特定組別免疫力弱病人的證明,才能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四星期至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
   
  「醫院會向已完成接種兩劑疫苗,並在近期返回醫院覆診或接受治療服務的病人,即時發出有關證明文件。假如病人近期未有覆診日期,醫院會陸續以電話或郵寄通知有關安排,方便他們前往接種疫苗。」
   
  發言人補充,特定組別的病人若已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超過四星期,可憑有關證明文件,直接前往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或公立醫院內的新冠疫苗接種站,或在專題網站預約接種。假如有關病人完成接種第二劑疫苗已超過六個月,可按長期病患者類別直接前往接種第三劑疫苗,無需帶備上述證明文件。
   
  醫管局會繼續協助政府運作七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並在九間公立醫院安排疫苗接種站,為市民接種復必泰疫苗。另外,馬鞍山家庭醫學中心和天水圍(天業路)社區健康中心,將會繼續為市民提供科興疫苗的接種服務。
   
  發言人再次呼籲仍未接種新冠疫苗的長期病患者,在下一波疫情來臨前,盡早接種疫苗保護自己,以減低一旦感染後患重症及死亡的風險。
 
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病人
1. 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2.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3. 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4. 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5. 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六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