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一日起進入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處的辦公處所和轄下場地人士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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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排適用的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處轄下場地包括:
- 所有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包括用作臨時庇護中心的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
- 各民政諮詢中心;
- 牌照事務處的辦事處;以及
- 遺產受益人支援組的辦事處。
在新安排下,十二歲以下和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有困難使用「安心出行」的殘疾人士在進入民政總署及各區民政處辦公處所和場地時,可獲豁免使用「安心出行」。署方亦會因應實際情況,豁免個別人士在進入辦公處所和場地時使用「安心出行」,包括沒有智能手機的臨時庇護中心使用者。所有獲豁免人士必須填寫表格登記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和到訪日期和時間,並須於登記時按有關場所人員要求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有關場所人員亦會致電核實聯絡電話。
因應新安排下需時核實個人資料,獲豁免人士輪候使用公共服務或進入有關場所的時間可能會較長,署方建議市民提早到達,希望市民諒解。署方亦鼓勵可獲豁免人士盡量利用「安心出行」,以節省時間。
完
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09分
香港時間21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