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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一日起進入法院大樓人士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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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和政府的防疫措施,司法機構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公布,由十一月一日(星期一)起,所有人士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程式)掃描場地的二維碼,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屬指定類別的獲豁免人士除外。

  新安排下,十二歲以下和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程式有困難的殘疾人士,在進入法院大樓時可獲豁免使用程式。

  經過平衡公共衞生和確保市民可向法庭尋求公義的需要後,司法機構亦會豁免身上沒有智能電話但當天必須到有關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人士使用程式。此類獲豁免人士分別為法庭程序的與訟雙方和他們的親屬、證人、法律執業者和在相關程序中有出庭發言權的人士,以及陪審員。

  所有獲豁免人士如欲進入法院大樓而不使用程式,必須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以及到訪法院大樓的日期和時間,並列明獲豁免的原因。他們亦須聲明所提供的資料正確、完整和真實,並向司法機構人員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有關紀錄表格將上載司法機構網頁(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leavehomesafe.html),並會於所有法院大樓提供。上述安排難免會為獲豁免人士在進入法院大樓時帶來延誤,尤其當法庭聆訊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

  為確保法院大樓內所有法庭使用者的公共衞生安全,司法機構呼籲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獲豁免人士)盡量使用程式,以更方便快捷地進入法院大樓。

  由於查核沒有使用程式而須進入法院大樓人士的個人資料需時,該些法庭使用者應提早到達大樓,尤其於早上或午飯後的繁忙時段。法庭使用者在進入有關法院大樓處理法庭事務時,應依從司法機構人員的指示。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