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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體育設施及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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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泳舜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答覆:

問題:

  香港運動員在東京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及殘疾人奧運會均取得佳績,掀起港人運動熱潮。據報,有體育界人士、學者及本會議員提出,政府應延續這股熱潮,並改善體育政策及設施。此外,國務院已決定把二○二五年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全運會),交由廣東、香港及澳門承辦,並要求三地政府充分利用現有場館設施,以及節約辦賽成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依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有關標準計算,目前全港分別欠缺多少個不同體育項目的場地;現時未達相關國際標準的體育設施的數目為何;

(二)鑑於二○一七年提出的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包含就15個體育及康樂設施項目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當中11個體育設施項目的研究結果為何,以及有關工程的預計動工及完成日期分別為何;會否研究推出體育及康樂設施第二個五年計劃;如會,詳情為何;及

(三)政府計劃爭取舉辦哪些全運會賽事及會否爭取其開幕禮或閉幕禮在港舉行,以及打算使用哪些體育設施?

答覆:

代主席: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非常重視體育發展,並一直沿着三大策略方向推動香港的體育發展,即體育普及化、精英化和盛事化,並增加和提升體育及康樂設施,鼓勵社會各界合作建立熱愛運動的文化。

  政府在二○一七年一月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五年計劃」),撥款約200億元展開26個項目和為15個體育及康樂設施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以增加和改善康體設施,回應市民需求和推動更多市民參與運動。在興建新體育設施的同時,我們需要善用和提升現有設施。因此,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預留三億一千八百萬元,推行「提升足球場設施五年計劃」,涉及超過70個場地,提供更多符合國際足協標準的足球場,以促進香港足球發展。

  就鄭泳舜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除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提供的不同康體設施外,香港要地盡其用,其他機構包括學校、私人體育會、公共屋邨及私人屋苑等均設有不同的康體設施。

  就康文署提供的主要收費康體設施而言,與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建議提供康體設施的數目比較,體育館少11.8個、十一人足球場少12.9個、運動場少4.6個及游泳池場館多16.2個。康文署沒有備存未達相關國際標準的體育設施的數目的資料。

  民政事務局在本年九月二十七日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報告早前委託顧問就香港運動設施的供應情況進行的研究。顧問透過電話調查收集了一般市民對運動的喜好,並就供一般市民使用的社區運動設施的規劃提供建議。另外,顧問亦參考了其他地方的做法,收集體育總會等持份者當前對運動設施的需求和使用情況,從而推算未來五及10年因應運動員培訓和比賽需要而須增加的全港性和區域性運動設施的數量。顧問建議訂定設施等級制度、為社區層面使用的主要運動設施制定一套新的人口供應標準和引入了新的方法評估運動設施供應水平等。顧問將就有關研究建議諮詢不同持份者。視乎持份者的意見,評估運動設施供求情況以至供應標準的方法或將有變,以滿足市民因運動習慣和模式的改變而對運動設施不斷變化的需求。

(二)就上文提到的「五年計劃」,在26個項目中,21個已獲立法會批准撥款,共涉及約77億元。其中七項已開放或準備在今年開放予公眾使用,九個項目的施工前期工序或工程已展開,而其餘五個項目會在今年內動工/展開設計工程。已獲撥款的項目將提供三個暖水游泳池以及15個休憩用地(包括兩個七人足球場、兩個五人足球場、四個網球場、八個籃球場、兩個草地滾球場和兩個單車場)等供市民使用,並為重建一個運動場及一個綜合設施大樓(包括體育館和游泳池)開展施工前期工序。

  至於在15個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的項目中,一項已動工,四項的研究已完成,其餘10項仍在進行中。待有關項目的技術可行性研究獲確立後,民政事務局會適時為有關項目申請撥款。

(三)特區政府感謝中央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於今年八月二十六日公布同意廣東、香港、澳門承辦二○二五年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全運會)。我們會全力以赴,與中央有關部委、廣東省及澳門特區政府緊密合作,籌備一屆「簡約、安全、精彩」的全國運動會。

  啟德體育園將於二○二三年落成啟用,加上已多次舉辦國際賽事的香港單車館和其他體育設施,為香港參與主辦全運會提供良好基礎。國家體育總局稍後將與粵港澳三方,商討第十五屆全運會的籌備工作,包括項目分工和財務安排以及細節等。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