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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不適切居所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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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答覆:
 
問題: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早前表示,期盼到國家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實現的時候,香港已告別劏房和籠屋。有意見認為,政府除了應致力增加資助房屋的供應外,還需協助籠屋、劏房和板間房等不適切居所的住戶提升競爭力,讓他們得以把握向上流動的機會,從而透過自身努力搬離不適切居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分別有多少個居於不適切居所的下述兩類住戶:(i)曾領取一次過生活津貼的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以及(ii)正領取按月現金津貼的非公屋、非綜援而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住戶(不包括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者);
 
(二)會否參考內地當局採取的「精準扶貧」策略,透過向不適切居所住戶提供學生學習支援,以及就業培訓及輔導等服務,協助他們提升競爭力,讓他們得以把握向上流動的機會,從而有能力負擔居住環境較好的居所;及
 
(三)政府會否承諾,發展過渡性房屋僅屬臨時政策,以及不會把該類房屋納入長遠房屋策略成為房屋階梯的一部分?
 
答覆:
 
主席:
 
  就梁美芬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後,我現在綜合回覆如下:
 
(一)根據民政事務局提供的資料,關愛基金於二○二○/二一年度向非居於公營房屋及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低收入住戶發放兩輪一次過生活津貼,以紓緩他們的經濟壓力。截至二○二一年九月底,首輪津貼發放約有115 000個住戶受惠。預計次輪約有118 000個住戶受惠。
 
  政府在今年六月底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非居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援、而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超過三年及並未獲首次編配公屋的合資格一般申請住戶(即二人或以上家庭和長者一人申請者)提供現金津貼,以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截至九月底,政府已向超過50 000個合資格的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發放津貼。
 
  上述兩輪一次過生活津貼及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的申請者在申請時無需申報是否居於「不適切」的居所,因此我們並無相關的資料。
 
(二)扶貧助弱是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之一。各政策局及部門按其職權範圍推行合適的支援措施,並就不同措施制定相關的申請資格,透過宣傳讓有需要的市民主動申領。政府的扶貧措施有效率地向廣泛目標群組提供支援,政策局及部門根據適用的準則審批申請,安排公開透明。
 
  正如行政長官剛發表的《施政報告》所述,特區政府以只計算收入,不計算資產的相對貧窮概念和方法為香港制訂貧窮線,目的是借助定期的數據搜集和分析,以監察本地貧窮情況,並精準扶貧,提供所需的援助。去年底公布的二○一九年貧窮人口數字,計及所有現金和公屋福利後,成功把貧窮人口大幅由政策介入前的149萬減至64萬,可見政策措施能發揮再分配功能,協助基層市民脫離貧困。
 
  除了問題第一部分提及的兩項紓緩非居於公營房屋及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人士面對的困難而推行的措施外,關愛基金亦推出了「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政府亦在不同範疇下推出多項支援措施,照顧弱勢社群各方面的需要,相關的支援措施可參考附件。
  
  政府會繼續關注不同弱勢社羣,包括居於不適切居所的人士的需要,制訂合適及到位的政策,向他們提供適切的支援。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亦會致力透過適當渠道及通過不同的機構及團體,提供更多相關的支援措施的資訊,以及協助他們申請援助。
 
(三)積極覓地建屋是增加公營房屋供應的最根本方法。政府貫徹多管齊下的覓地造地方針,持續、多渠道、全方位增加土地供應,這是有效的方法。經過數年不斷的努力,政府現已覓得約350公頃土地,可興建約330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足以滿足下一個十年期(即二○二二/二三至二○三一/三二年度)約301 000個單位的公營房屋需求。現屆政府五年任期內,預計公營房屋建屋量可達96 500個單位,較之前五年多30 000個單位。
 
  為達至上述十年的建屋量,政府各部門會全力推動相關工作和加強內部協調,致力依時完成所需的造地程序,如期將土地交付發展,並善用每幅公營房屋用地的發展潛力,以及盡力加快發展流程。
 
  在供應未到位之前,政府一直積極牽頭推動過渡性房屋發展,目的是透過善用短期閒置土地及建築物,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過渡居所,以紓緩居於不適切居所並長時間輪候公屋的家庭面對的困難。由於過渡性房屋屬於短期性質,供應時間及數量並不穩定,在不同時間亦會有所變化,因此並不適宜把過渡性房屋納入未來十年房屋供應,亦不適宜納入房屋階梯內。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2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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