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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調查註冊中醫處方含未標示西藥成分藥膏(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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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呼籲曾向於香港灣仔天樂里9-17號兆豐大廈4樓B室駐診的註冊中醫宋勵君求診的市民,應停用其處方的一款藥膏,因為它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

  根據醫院管理局近日呈報的一宗懷疑中毒個案,署方突擊搜查上述註冊中醫的處所,並檢獲一批外用製劑。署方今日接獲政府化驗所對該批製劑的化驗結果,顯示當中一款黃色藥膏樣本(見附圖)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包括「丙酸氯倍他索」和「咪康唑」。警方今日拘捕一名50歲女子,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初步調查顯示,有關藥膏在內地製造及由上述註冊中醫進口和處方給其病人使用。調查仍在進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屬皮質類固醇,為第1部毒藥及處方藥物,用於治療炎症,不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即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咪康唑」亦為第1部毒藥,常用於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藥物,外用可引致皮膚痕癢、刺激性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

  衞生署會設立熱線(2961 8949)供曾使用上述中醫處方的藥膏的市民查詢,熱線明日(十月二十六日)起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運作。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署方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曾獲上述中醫處方藥膏的市民,如有不適或懷疑,應盡快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在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
 
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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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呼籲曾向於香港灣仔天樂里9-17號兆豐大廈4樓B室駐診的註冊中醫宋勵君求診的市民,應停用其處方的一款藥膏,因為它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